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五类重点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8.12
∙【字 号】巴府办发[2009]58号
∙【施行日期】2009.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安全的演讲稿∙【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五类重点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促进灾区众、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等五类重点体就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迎国庆的句子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巴中市促进灾区众就业工作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帮助灾区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抓住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以落实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为着力点,通过公益性岗位、劳务输出、以工代赈、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更多的灾区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帮助灾区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1000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创造公益性岗位。各级政府将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灾区就业困难众的重要途径。结合灾后重建的实际,围绕基层面向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创造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体。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并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二)推动实施以工代赈方式。根据灾后重建的需求,在组织实施灾区土地整理、恢复农业基础设施、修复乡村道路、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治理地质灾害等项目中,通过以工代赈方式,把灾区众组织起来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交通、规划和建设、农业等部门)
(三)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组织企业职工培训等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经委等部门要做好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吸纳灾区众就业。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税务等部门)
(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改善创业环境,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贷款门槛、健全服务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积极筹措贴息资金,扩大贷款规模;财政部门要落实贴息政策措施;工商、税务部门要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人行、劳动保障等部门)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灾后重建项目和劳务输出的用工需求,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各类培训资金,实施项目管理,重点对已有就业去向的灾区众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提高就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
(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工作场所。实行就业实名制、失业登记制、用工备案制。开展以“助你就业,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地震灾区“手牵手就业援助行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灾区众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灾区就业援助的组织协调,财政、国土、规划和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灾区就业工作。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地要加强对灾区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上将组织专项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宣传促进灾区众就业的各项政策;宣传开展就业服务的典型做法;宣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吸纳灾区众就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受灾众自强自立,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成功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巴中市促进灾区众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责任单位 | 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人数 |
合 计 | 1000 |
市本级 | 50 |
巴州区 | 250 |
南江县 |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500 关于戏曲的谚语 |
通江县 | 100 |
平昌县 | 100 |
巴中市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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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全市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帮助其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开展就业援助为支撑,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多渠道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郭小俊
将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使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625名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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