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潍∙【制定机关】潍坊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2.31
【字 号】潍银保监准〔2019〕288号
【施行日期】2019.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光大银行潍坊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潍坊分行关于核准王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潍光银发〔2019〕9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王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自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伟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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