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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程序手册PK-ENG-428B版 2/21
程序修改记录
版本日期章节页码修改范围及依据
A B 2004-12
2005-05
首次出版。
依据《公司程序管理规定》C版
的格式要求,修改程序封面和程
序章节。
工程程序手册PK-ENG-428B版 3/21
目录
1.定义 (4)
2.目的 (4)
3.适用范围 (4)
4.上游和参考程序文件 (4)
5.程序责任部门和主要相关部门 (4)
6.职责 (4)
7.程序规定 (4)
7.1监督导则的编写和审批 (4)
7.2专项监督计划的编写和审批 (6)
8.记录 (7)
9.附件 (7)
1. 定义
工程公司:受中广核集团公司与业主委托,全面管理岭澳二期工程建设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受工程公司委托,负责对供应商(包括其分供应商)制造厂的设备制造质量控制活动进行监督的单位。
2. 目的
本程序确定了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含核燃料)、常规岛和BOP设备的制造质量控制监督基本文件即监督导则(SG)和专项监督计划(SSP)的准备原则,以确保质量控制监督活动在这些文件的指导下进行。
3. 适用范围
该程序适用于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含核燃料)、常规岛和BOP设备的制造质量控制监督基本文件的准备。
4. 上游和参考程序文件
PK-ENG-304 《工程文件封面及平面图和设计图标题框的格式》
PK-ENG-306 《文件编码系统》
5. 程序责任部门和主要相关部门
程序责任部门:设计部(EGE)
主要相关部门:苏州热工研究院(SNPI)
6. 职责
各相关单位职责与要求见本程序相关条款。
7. 程序规定
7.1 监督导则的编写和审批
7.1.1 监督导则的作用
-用于指导、规范质量监督检查员的质量监督活动
-用于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员准备QC监督行动报告
7.1.2 监督导则的编写
苏州热工研究院负责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设备制造质量控制监督导则的编写,编写时将主要参照以下文件:
-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常规岛和BOP设备清单
- EDF的“监督导则”
-岭澳核电站一期工程编制的“监督导则”
-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设备技术规范与标准
-岭澳核电站一期工程经验反馈
7.1.3 监督导则的内容
潍监督导则分成以下几类:
-A类导则:用于评定或审查;
-B类导则:制造工序及相关检查;
-C类导则:检验方法;
-D类导则:验收检查;
- EN类导则:年检。
每份监督导则分为两部分:
-监督行动报告;
-详细的监督导则说明。
质量监督检查员在实施制造厂质量控制监督后必须以QC监督行动报告的形式记录所见证和检查的设备制造和试验的实际情况,监督行动报告简要地描述了监督项、监督内容和由检查员填写的下述内容:
-检查员姓名和编写
-日期
-机组号
-监督地点
-承包商名称
-定单号
-设备
-部件
- QP编号和版本号
- QP操作序号
-专项监督计划(SSP)编号
-监督导则(SG)编号
-参照标准
-状态
-监督检查意见
-备注(NCR,QSDR,…)
-适用标准
详细的监督导则说明则由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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