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2.01
∙【字 号】潍政发[2013]6号
∙【施行日期】2013.02.01 潍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政发[2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驻潍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日
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2012年3月,省政府与教育部联合签署《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经济区发展战略共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确定共同建设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为确保工作有效有序推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
任务目标:加快推进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标准的中职学校或与高职院校衔接贯通的特高中学校建设,每县(市)分别建成2所,中心城区建成2所,全市总数达到20所。
工作进程:在诸城市、昌乐县完成基本建设任务的基础上,2013年底以前,安丘市、临朐县职教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寿光市、昌邑市完成建设任务并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青州市、潍坊海运职业中专学校于2014年底前、高密市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上半年,试验区内8县(市)全部完成职教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并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标准。
责任单位: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昌邑市、高密市、临朐县、昌乐县人民政府,潍坊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二)滨海科教创新园区内职业院校建设
任务目标:通过实施融资租赁、共建、联办等政策,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加快滨海科教创新园区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潍坊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三)中职与高职衔接培养注册入学试点
任务目标:在试验区内选择9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与4所对口高职学院开展三二连读注册入学试点;高职院校扩大五年一贯制招生规模(五年制大专)。
工作进程:2013年开始试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潍坊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诸城福田汽车中等专业学校、潍坊市工业学校、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昌乐宝石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潍坊市高密中等专业学校、临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四)中职与应用型本科的贯通、高职与应用型本科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
任务目标: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3+4”应用型人才的联合培养试点(中职学校读3年,本科院校读4年);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3+2”高层次技能型和技术应用型人才衔接培养试点(高职学习3年,本科院校学习2年本科毕业);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收高中阶段毕业生的范围;潍坊学院和潍坊科技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
工作进程:2013年初,参与试点的院校制定完成完善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开展试点;2014年,争取实施专业硕士培养试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潍坊学院、潍坊科技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诸城福田汽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五)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兼容衔接
任务目标: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初、高中学生开放,开展职业认知与职业技术教育。
工作进程:2013年制定出台初、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兼容衔接相关政策并落实。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驻潍各职业院校。
二、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促进校企紧密合作
(一)落实校企合作的税收激励政策
任务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精神,落实企业投资捐赠职业教育、支付学生实习实训报酬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职业院校生产实习活动、校办企业、生产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等的税费减免政策。
工作进程:2013年按省政府文件要求,制定校企合作税收激励政策实施具体办法。
牵头单位:市地税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制定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财政补贴政策
工作进程:2013年上半年制定出台财政补贴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滨海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校企合作指导组织
任务目标: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课程建设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工作进程:2013年上半年公布由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科研院所专家、职业院校专家参加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及课程建设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驻潍各职业院校。
(四)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
任务目标: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改善内部运行机制,探索发展职教集团服务产业的途径和方式;加强职教集团建设,全市建成12个省、市级职教集团。
工作进程:从2013年开始实行职教集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拓展服务职能;到2015年,全市建成12个省、市级职教集团。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昌邑市、高密市、临朐县、昌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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