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曹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曹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6.04
【字 号】潍银保监准〔2020〕112号
【施行日期】2020.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潍坊银保监分局
  关于曹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曹立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鲁太保寿〔2020〕115号)收悉。经审查,曹立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曹立伟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
  2020年6月4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