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机关名称
机关名称
首长名称
设置法源、备注等
内阁
内阁总理大臣
日本国宪法、内阁法。
 
内阁官房
内阁官房长官
内阁法
内阁法制局
内阁法制局长官
内阁法制局设置法
安全保障会议
安全保障会议议长
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
人事院
人事院总裁
国家公务员法。属内阁管辖。
内阁府
内阁总理大臣
内阁府设置法
 
北方对策本部
北方对策本部长
内阁府设置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金融危机应对会议
金融危机应对会议议长
内阁府设置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食育推进会议
食育推进会议会长
食育基本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
少子化社会对策会议会长
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高龄社会对策会议
高龄社会对策会议会长
高齢社会对策基本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中央交通安全对策会议
中央交通安全对策会议会长
交通安全对策基本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犯罪被害者等施策推进会议
犯罪被害者等施策推进会议会长
犯罪被害者等基本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自杀综合对策会议
自杀综合对策会议会长
自杀对策基本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消费者政策会议
消费者政策会议会长
消费者基本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国际和平协力本部
国际和平协力本部长
联合国维和行动协助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日本学术会议
日本学术会议会长
日本学术会议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官民人材交流中心
官民人材交流中心长
国家公务员法。内阁府之特别机关。
宫内厅
宫内厅长官
内阁府设置法、宫内厅法。虽不是内阁府的直属局,却是内阁府的组成部分(内阁府设置法第48条)。
公平交易委员会
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长
内阁府设置法、禁止垄断法属内阁总理大臣管辖
国家公安委员会
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
内阁府设置法、警察法。警察法。属内阁总理大臣管辖(同法第4条第1项),为管理警察厅(同法第5条第2项)的内阁府之直属局。委员长由国务大臣担任。(同法第6条)。
 
警察厅
警察厅长官
警察法。国家公安委员会之特别机关。
金融厅
金融厅长官[1]
内阁府设置法、金融厅设置法。内阁府之直属局。
消费者厅
消费者厅长官[2]
内阁府设置法、消费者厅及消费者委员会设置法。内阁府之直属局。
总务省
总务大臣
总务省设置法
 
中央选举管理会
中央选举管理会委员长
总务省设置法。总务省之特别机关。
政治资金优化委员会
政治资金优化委员会委员长
政治资金规正法。总务省之特别机关。
公害等调整委员会
公害等调整委员会委员长
公害等调整委员会设置法。总务省之直属局。
消防厅
消防厅长官
消防组织法。总务省之直属局。
法务省
法务大臣
法务省设置法
 
检察厅
检察总长
法务省设置法、检察厅法。法务省之特别机关。
公安审查委员会
公安审查委员会委员长
公安审查委员会设置法。法务省之直属局。
公安调查厅
公安调查厅长官
公安调查厅设置法。法务省之直属局。
外务省
外务大臣
外务省设置法
 
在外公馆
在外公馆长
外务省设置法。外务省之特别机关。
财务省
财务大臣
财务省设置法
 
国税厅
国税厅长官
财务省设置法。财务省之直属局。
 
国税不服审判所
国税不服审判所长
国税通则法。国税厅之特别机关。
文部科学省
文部科学大臣
文部科学省设置法
 
日本学士院
日本学士院院长
日本学士院法。文部科学省特别机关。
地震调查研究推进本部
地震调查研究推进本部长
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置法。文部科学省之特别机关。
日本UNESCO国内委员会
日本UNESCO国内委员会会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活动法。文部科学省之特别机关。
文化厅
文化厅长官
文部科学省设置法。文部科学省之直属局。
 
日本艺术院
日本艺术院院长
文部科学省设置法。文化厅之特别机关。
厚生劳动省
厚生劳动大臣
厚生劳动省设置法
 
中央劳动委员会
中央劳动委员会会长
厚生劳动省设置法、劳动组合法劳动关系调整法等。厚生劳动省之直属局。
农林水产省
农林水产大臣
农林水产省设置法
 
农林水产技术会议
农林水产技术会议会长
农林水产省设置法。农林水产省之特别机关。
林野厅
林野厅长官
农林水产省设置法。农林水产省之直属局。
水产厅
水产厅长官
农林水产省设置法。农林水产省之直属局。
 
太平洋广域渔业调整委员会
太平洋广域渔业调整委员会会长
渔业法。水产厅之特别机关。
日本海、九州西广域渔业调整委员会
日本海、九州西广域渔业调整委员会会长
渔业法。水产厅之特别机关。
瀬户内海广域渔业调整委员会
瀬户内海广域渔业调整委员会会长
府渔业法。水产厅之特别机关。
经济产业省
经济产业大臣
经济产业省设置法
 
资源能源厅
资源能源厅长官
经济产业省设置法。经济产业省之直属局。
 
原子力安全、保安院
原子力安全、保安院长
经济产业省设置法。资源能源厅之特别机关。
特许厅
特许厅长官
经济产业省设置法。经济产业省之直属局。
中小企业厅
中小企业厅长官
中小企业厅设置法。经济产业省之直属局。
国土交通省
国土交通大臣
国土交通省设置法
 
国土地理院
国土地理院长
国土交通省设置法。国土交通省之特别机关。
小笠原综合事务所
小笠原综合事务所长
国土交通省设置法。国土交通省之特别机关。
海难审判所
海难审判所长
海难审判法。国土交通省之特别机关。
观光厅
观光厅长官
国土交通省设置法。国土交通省之直属局。
气象厅
气象厅长官
国土交通省设置法。国土交通省之直属局。
运输安全委员会
运输安全委员会委员长
国土交通省设置法。国土交通省之直属局。
海上保安厅
海上保安厅长官
海上保安厅法。国土交通省之直属局。
环境省
环境大臣
环境省设置法
 
公害对策会议
公害对策会议会长
环境基本法。环境省之特别机关。
防卫省
防卫大臣
防卫省设置法。于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由内阁府的直属局防卫厅升格为省。
 
统合幕僚监部
统合幕僚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陆上幕僚监部
陆上幕僚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海上幕僚监部
海上幕僚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航空幕僚监部
航空幕僚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陆上自卫队
陆上幕僚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海上自卫队
海上幕僚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航空自卫队
航空幕僚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情报本部
情报本部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技术研究本部
技术研究本部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装备施设本部
装备施设本部长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防卫监察本部
防卫监察监
防卫省设置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
外国军用品审判所
外国军用品审判所长
外国军用品等海上输送规制法。防卫省之特别机关。临时编组。
会计检查院
会计检查院长
日本国宪法、会计检查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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