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率及利息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利率及利息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利息是货币在⼀定时期内的使⽤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从借款⼈(债务⼈)⼿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的利息。那么借款利率及利息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和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借款利率及利息计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融机构对借款⼈所享有的债权基本上由借款本⾦及借款利息两部分构成,借款本⾦的数额是确定的,⼀般不会发⽣争议。借款利息的计算问题则相对复杂,计算利息的前提是确定利率,利率不同则利息数额不同。利息计算问题之所以复杂,原因在于借款利率是不固定的。依据《⼈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分为很多种类,⾦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均由中国⼈民银⾏规定,利率的⾼低与借款的种类及借款⼈的履约⾏为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
《⼈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第⼆⼗条短期贷款(期限在⼀年以下,含⼀年),按贷款合同签定⽇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的⼆⼗⽇为结息⽇;按⽉结息的,每⽉的⼆⼗⽇为结息⽇。具体结息⽅式由借贷双⽅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贷款利息第⼆⼗⼀条中长期贷款(期限在⼀年以上)利率实⾏⼀年⼀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效⽇起⼀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笔贷款的发放⽇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年度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为结息⽇。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条逾期贷款或挤占挪⽤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之⽇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期间不能按期⽀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计收复利。如同⼀笔贷款既逾期⼜挤占挪⽤,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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