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律制度
一、公务员制度概述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关于国家管理国家公务员,调整行政职务关系的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
二、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整容失败老公闹离婚
(一)基本权利
1.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和职务受法律保障;
2.执行公务权,即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权力的权利;
3.工资福利权,即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
4.参加培训权,即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权利;
5.批评建议权,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进行压制,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6.申诉控告权,即对有关处分决定,例如降职降薪等处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违法处理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7.辞职权,即可以依照国家公务员法规提出辞职,不再继续担任国家公务员的权利;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本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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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双系统安装教程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国家公务员基本管理制度
(一)任职的基本条件
感恩妈妈的话简短精辟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录用与任免
1.录用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什么是工商管理学2.任免
公务员基本任职制度有委任制和聘任制。国家公务员职务主要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1)任职情形主要有: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转换职位任职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2)免职情形主要有:转换职位任职的;晋升或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1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1年以上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3)兼职: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实因为工作需要,经过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三)考核与升降
口字旁的字有哪些字1.考核
(1)考核的内容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领导与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2)奖励:奖励原则是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奖励种类是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惩戒:惩戒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职务升降
(1)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2)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以案说法12
公务员考核应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介绍】孔某是某县原二轻局审计监察室副主任,因病于2007年休假一年。在2007年度考核中,孔某被定为不称职等次,单位未将这一结果通知孔某。2010年,孔某发现自己的工资没能正常晋档,经询问人事局才知道了事情原委。因二轻局已被撤销,孔某直接向
县人事局仲裁办提出申诉。仲裁办受理该案后,即责成二轻局原负责人召集2007年度考核小组成员及部分参与评议的众代表组成临时述辩小组。该小组称,2007年度,部分众反映孔某在外做生意,影响极坏,加之该同志在2006年度表现很差。所以,40%的众投了他不称职票,经考核小组讨论,评定为不称职。考核结束后,怕影响孔某,故没有通知其考核结果。最后,仲裁办作出裁决:(1)撤销二轻局的决定;(2)孔某不参加2007年度的考核;(3)对现已经分流的原负责考核的相关人员作通报批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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