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21年最新住房公积⾦贷款政策解读⼤全(珍藏版)
主要内容
买房⼦,⼀定要看政策、看规划、看需求。买房申请住房公积⾦贷款,在买房之前,就必须先了解住房公积⾦贷款政策。
申请住房公积⾦贷款⾸先借款⼈及共同还款⼈必须要符合相应申请条件,其次就是房⼦也必须要符合贷款条件,并⾮所有房⼦都⽀持住房公积⾦贷款。申请⼈(及)和房⼦都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2021年申请昆明住房公积⾦贷款有了新的变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计算更加规范,更加明确。
1、哪些些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3、住房公积⾦贷款期限、贷款额度的计算⽅式?
4、2021年缴存基数、缴存⽐例的执⾏标准?
4、申请住房公积⾦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5、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组合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有关昆明2021年住房公积⾦贷款最新政策的⼀些⼲货知识!
哪些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申请昆明市住房公积⾦贷款原则上⽤于购买在昆明市⾏政区域内国有⼟地上建造的,并能取得⼟地使⽤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住住房,拟购住房⼟地⽤途应为住宅⽤地,不动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新建商品房
在昆明市⾏政区域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市住房公积⾦中⼼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可以取得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并可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
解读: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时候很多购房者都知道“认筹”、“认购”、“草签”、“签购销合同”、"⽹签"、“商品预售备案”等是什么意思,但很少有购房者听说过“ 预告登记”。从法律⾓度讲,⽹签和商品预售合同备案都不具有物权效⼒,仅表明该商品房买卖⾏为已被纳⼊⾏政监管。预告登记作为⼀项以
保障将来发⽣的不动产变动为⽬的的登记制度,是⼀项法定的物权制度。预告登记是购房者向登记机关申请保障物权实现的⼀种⽅式。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预售商品住房申请预告登记,保障⾃⼰今后顺利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有效制约和防⽌因商品房存在“先卖后建”或“先卖后交付”的现状⽽出现开发商⼀房⼆卖、违规抵押、司法拍卖、破产清算等情况的发⽣。
也就是新建商品房未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昆明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原则上不受理贷款。
⼆、存量⼆⼿房
在昆明市⾏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地信息完整、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并可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
解读:⼆⼿房有些房⼦虽然是有不动产权证,但不动产证上查⽆⼟地信息,这类房⼦蒙混过关,哄得业主开⼼,虽然能拿到不动产产权证,便于转⼿出售,但是⼟地存在⼀定的问题,不光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贷款的,很多商业银⾏也拒绝放贷。这类房⼦以后涉及⼟地续期或房⼦拆迁⼟地补偿还是个迷。
除此之外,⼀些⽼旧破⼩区,因为房龄太长(从⼟地出让时开始计算)在申请住房公积⾦贷款也将会受到⼀定的限制。
除此之外,⼀些⽼旧破⼩区,因为房龄太长(从⼟地出让时开始计算)在申请住房公积⾦贷款也将会受到⼀定的限制。
三、建造、翻建、⼤修⾃住住房
在昆明市⾏政区域内缴存⼈经过有权机构批准后投资建造的⾃住住房。初中地理教学工作总结
四、出现以下情形不⽀持住房公积⾦贷款
1、与⽗母、⼦⼥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
2、购房合同(协议)上存在除配偶或同户的⽗母(借款申请⼈未婚)或同户的未婚⼦⼥(丧偶、离异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权利⼈的。
3、拟购住房被列⼊政府改造拆迁的住房、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已改变产权⽤途或存在其他不宜处置情形的、农村集体⼟地上的住房、⼟地使⽤年限加贷款期限超过规定标准的住房、位于企业、学校等单位⼯作区域内的不宜实现变现处置的住房。
申请条件(借款⼈)
⼀、贷款对象
1、借款⼈须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或产权共有⼈;
2、昆明市住房公积⾦
借款⼈必须是在昆明市⾏政区域内连续⾜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的缴存⼈家庭(包括借款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
3、异地住房公积⾦
在云南省内昆明市⾏政区域外的异地住房公积⾦管理中⼼连续⾜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且户籍地在本市⾏政区域内的缴存⼈家庭,在本市⾏政区域内购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中⼼申请公积⾦贷款。
4、住房公积⾦贷款对象为购买⾸套⾃住住房或第⼆套改善型普通⾃住住房的缴存职⼯。
解读:住房公积⾦贷款认贷⼜认房,⾸套⾃住住房的标准,以家庭(含未成年⼦⼥)为单位,实际持有住房记录等认定,⽆住房且⽆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套⾃住住房,执⾏昆明住房公积⾦贷款⾸套房贷款政策,若持有⼀套住房(⽆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但有过⼀次住房贷款记录(含未结清、已结清)认定为购买第⼆套住房,执⾏公积⾦贷款⼆套房贷款政策。不管有房⽆房只要有⼀次贷款记录都按⼆套房贷款政策执⾏。注意第⼆套公积⾦贷款政策只⽀持改善型普通⾃住住房,⾮普通⾃住住房是不⽀持的。
什么叫普通⾃住住房?普通⾃住住房有三点,其⼀建筑⾯积在144平⽅⽶以下,其⼆⼩区容积率⼤于1,其三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这三点只要有⼀个不符合,则为⾮普通住宅。另外,持有2套以上住房贷款记录(含未结清、已结清)和持有2套住房再次购房不⽀持住房公积⾦贷款。
⼆、缴存期限
住房公积⾦必须⾜额缴存 6个⽉以上(含6个⽉)可以申请贷款,如果不是⾜额缴存,没有连续缴满6个⽉以上、中间有停缴、缴存不够的话是不可以申请公积⾦贷款的;
解读:借款申请⼈的住房公积⾦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公积⾦贷款当⽉与最近缴⾄⽉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借款申请⼈⾃申请公积⾦贷款之⽇起向前推算,按时、⾜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份符合规定;义务教育的特征
三、贷款年龄及还款期限
三、贷款年龄及还款期限
1、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然⼈;
2、年龄在18周岁(含)⾄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男职⼯不超过60周岁,⼥职⼯不超过55周岁;
党政机关、⼈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政管理⼯作的相当于正、副县处级的⼥⼲部和具有⾼级职称(含正、副⾼级)的⼥性专业技术⼈员(以下简称⼥⼲部和⼥⾼职专技⼈员)未满60周岁,上述⼥⼲部和⼥⾼职专技⼈员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为依据。
3、还款期限
借款申请⼈的还贷年限调整⾄法定退休年龄,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不超过借款申请⼈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性未满60周岁(⼥⼲部和⼥⾼职专技⼈员未满65周岁)。
⾸付⽐例及房贷利率
⼀、⾸付⽐例政策
1、⾸套房贷款政策:对缴存职⼯家庭⾸次使⽤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购买住宅的,原则上最低⾸付款⽐例为20%;
2、⼆套房贷款政策,最低⾸付款⽐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套住宅的住房公积⾦个⼈贷款利率的1.1倍;
设置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轮候期,轮候期为两年(即缴存⼈上⼀笔公积⾦贷款还清后,两年内不再受理公积⾦贷款申请)
3、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家庭暂发放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
解读:已申请过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公积⾦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结清后,轮候期为2年,2年后才能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电子商务就业前景如何⼆、贷款利率政策
dnf自动强化1、⾸套房,贷款利率执⾏基准利率,即年限1-5年,利率为2.75%;年限6-30年,利率为3.25%;
2、⼆套房:贷款利率执⾏基准利率的1.1倍,即年限1-5年,利率为3.025%;年限6-30年,利率为3.575%;
缴存基数、缴存⽐例(执⾏标准)
⼀、缴存基数
1、住房公积⾦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平均⼯资的3倍。按照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20年昆明市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年平均⼯资为102,304.00元,⽉平均⼯资为8,525.33元。
2021年单位职⼯缴存住房公积⾦的缴存基数上限执⾏标准为25,576.00元。
2、住房公积⾦缴存基数下限
按照《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社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资标准。
2021年,昆明市住房公积⾦缴存基数下限执⾏标准为:
⼀类区为1,670.00元,适⽤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类区为1,500.00元,适⽤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缴存⽐例
住房公积⾦缴存⽐例由单位或⾃愿缴存者⾃⾏选择,⽐例不应⾼于12%且不应低于5%。
三、⽉缴存额计算
职⼯住房公积⾦的⽉缴存额=职⼯的缴存基数×缴存⽐例(按元计算)+单位给予的同等⾦额补助。
2021年职⼯住房公积⾦⽉缴存额不得⾼于市税务局纳税的上限。
四、缴存基数、缴存⽐例执⾏时间
2021年1⽉1⽇⾄2021年12⽉31⽇
贷款额度及计算
⼀、贷款额度
1、不⾼于备案合同(协议)的合同价款或计税⾦额的规定⽐例,并按⼆者的低值计算;
2、不⾼于确定的单笔贷款的最⾼限额;
职⼯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的最⾼额度限制。
日本寿司料理
昆明市缴存公积⾦双职⼯家庭,双⽅正常缴存公积⾦的,贷款最⾼额度为50万元,⼀⽅正常缴存公积⾦的,贷款最⾼额度为30万元。
注意:借款申请⼈婚姻存续期间申请贷款时,不动产权证书内载明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夫妻双⽅需现场作出共同承担公积⾦贷款债务书⾯声明,但不合并计算公积⾦贷款额度。
解读: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共有情况有两种情况,⼀种是房产证上只落⼀个⼈的名字,上⾯共有情况就会载明“ 单独所有”,若是把夫妻双⽅的名字都落在房产证上,产权证上就会载明“ 共同所有”。
3、不⾼于根据借款申请⼈及其配偶、产权共有⼈还款能⼒计算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于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出来的可贷额度;
5、贷款额度⼀经确定后不得调整。
⼆、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单职⼯贷款额度=借款申请⼈公积⾦缴存账户余额×公积⾦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双职⼯贷款额度=借款申请⼈公积⾦缴存账户余额×公积⾦缴存时间系数×倍数+共同借款申请⼈公积⾦缴存账户余额×公积⾦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1、缴存时间系数认定标准:
申请公积⾦贷款时,从开户时间开始计算,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于12个⽉(含),缴存时间系数为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24个⽉(含)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8;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2、倍数乘数随市住房公积⾦中⼼资⾦使⽤情况(即个贷率)进⾏调整,个贷率以市住房公积⾦中⼼对外公布的数据为准。
( 1)、个贷率为85%(含)以下时,倍数为15倍;
(2)、个贷率为85% - 90%(含)时,倍数为14倍;
(3)、个贷率为90% - 95%(含)时,倍数为13倍;
(4)、个贷率超过95%时,倍数为10倍。
申请公积⾦贷款时,办理过提取业务的,经公积⾦中⼼认定,提取⽤途为购买本次申请贷款所购住房的,提取⾦额纳⼊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
3、房屋价值的认定
(1)新建商品房
应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签备案购房合同(协议)注明的合同价款作为住房价值,标明装修价款的,扣除装修价款后确定住房价值。
(2)存量⼆⼿房
应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签备案购房合同(协议)注明的合同价款(不含装修价款)、完税凭证注明的计税⾦额两者中低者进⾏确认。
购买⼆⼿房申请住房公积⾦贷款,贷款合同终⽌⽇期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地使⽤终⽌⽇期前(⾃动续期的除外)20年(含)。
贷款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申请住房公积⾦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个⼈资料
1、⾝份证明
有效⾝份证件(不含过期、临近3个⽉到期和临时⾝份证)
居民⾝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外国⼈永久居留⾝份证等。
2、婚姻状况相关资料
稍的组词是什么结婚的:结婚证
离婚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效的裁判⽂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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