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县级部分 | 赞美松树的诗||||
考核指标 | 考核细则 | 评分标准 | 现场考核方式 | 责任单位 |
一、责任落实韩国丝袜 | 3.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3分 | 6县级政府未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提请党委常委会研究的,扣1分;领导班子分工未体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扣1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政府办、安委办 |
5.健全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3分 | 11县级政府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完成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或具体事项的,每件扣分:未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扣分;消防安全委员会未明确职责、建立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执行的,扣分;未开展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工作的,扣分; | 2012年属虎人的运程抽查县级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 | 县安委办 、县消防大队、县自然资源局 | |
6.科学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强化绩效管理,保障相关领域必要合理支出需求;落实中央财政相关补助政策,按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相关经费预算,加强资金管理;3分 | 14县级政府未安排安全生产、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的,扣1分;未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扣1分;未落实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的,分别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财政局 | |
11.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3分 | 22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未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的,扣1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扣1分;未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或未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的,扣1分;未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扣1分;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未按照职责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的,分别扣1分;全国重点镇按未有关标准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每个扣1分; | 抽查县级政府及乡镇 | 县公安局、各乡镇 | |
一、责任落实 | 12.有关部门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切实履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3分 | 25县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消防、住建部门未制定执法计划的,分别扣分;未完成执法计划确定的数量和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的,分别扣分;行政执法未执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的,每少1件扣分;抽查3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消防、住建部门各1个,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每个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应急局、住建局、消防大队 |
13.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3分 | 26抽查4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金属治炼企业:未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遭人员、实习人员等、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的,分别扣分;未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长期公示的,扣分;未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的,扣分;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家扣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每家扣分;未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每家扣分;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考核合格上岗的,每家分别扣分;企业主管部门未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每次扣分;现场抽查2名员工,不能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人扣;抽查消防重点单位抽查建筑工地、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知当地消防部门的,每单位扣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理工作的,扣分;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分;未保证火灾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扣分;微型消防站未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的,扣分;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扣分;年内未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每项扣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无证操作电焊的,扣分;大型商业综合体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管理人的,扣分; | 抽查企业 | 县交通局、住建局、商务局、应急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运管所 | |
一、责任落实 | 14.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森林草原经营主体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制;2分 | 27抽查博物馆文物建筑单位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报知当地消防部门的,每单位扣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扣分: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证上岗的,扣分;单位未保证火灾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扣分;单位微型消防站未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的,扣分;单位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扣分;年内未落实“五个一”活动的,每项扣分:文物建筑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且未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的,分别扣分; 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经营单位未签订防火责任书的,扣1分:未根据需要建立扑火队伍、配备扑火装备和建设必要的防火基础设施的,扣1分; | 抽查社会单位和森林草原经营主体 | 县消防大队、自然资源局、文广局、住建局、商务局 |
二、基础建设 | 16.建立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社会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的实战演练;建立区域应急救援资源共享、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应急物资储备等机制,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分 | 31企业编制预案前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每家扣分:未开展应急资源调查的,每家扣分;未组织应急演练的,每家扣分;现场抽查2名员工,不能熟知应急疏散路线的,每个扣分;不能正确回答本岗位应急处置方式的,每个扣分;不能正确使用应急装备、物资的,每个扣分; | 抽查企业 | 县应急局、文广局、住建局 |
18.建立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年度新增任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社会单位和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港口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专业队;2分 | 35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0%的社区未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建成微型消防站的,每发现1个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消防大队、各乡镇 | |
二、基础建设 | 20.切实保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执法经费;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救援车辆船舶及装备配置标准并进行配备,基层执法人员配备并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个人防护装备;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2分 | 39县级政府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应急救援工作车辆船舶、装备配置标准并进行配备的,每少1项扣分;执法人员未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的,扣分;抽查2件执法记录,未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的,每件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搞笑短信息县财政局、应急局 |
21.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2分 | 41县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分别扣分;42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每家扣分;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等企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每家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和企业 | 县应急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 | |
27.加强值班值守、快速响应;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行政执法等事项的统计和直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信息,提升直报率和报送质量,更好发挥事故预警作用;2分 | 51县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注册率年度未达90%实际注册县级数/应注册县级数的,扣分;县级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日常上报率年度未达80%实际上报县级数/应上报县级数的,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应急局 | |
2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监督指导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全员业务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2分 | 55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分别扣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企业实际结合度不高、操作性不强、未做到定期排查或未按照制度执行的,每家扣分;未查询到全年完整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每家扣分;隐患整改未做到定时、定责、定人、明确整改期间安全防护措施和整改验收的,每家扣分;未做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的,每家扣分; 未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每家扣分;未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携作规程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的,每家扣分;未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的,每家扣分; 发现存在员工不佩戴或不能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发现一个次扣分; | 抽查企业 | 县应急局、消防大队 | |
二、基础建设 | 30.加强安全文化、消防宣传教育基础及阵地建设,在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题或专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强化舆论引导、新闻报道和安全提示;3分 | 58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每项扣分;未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七进”活动或不符合“七进”活动基本规范要求的,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34.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大力淘汰不安全的落后产能;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等企业的关闭退出;2分 | 65县级政府未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小水泥、小钢铁的,每缺少1个行业领域,扣分不涉及的不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市环保局平罗分局、发改局 | |
三、安全预防 | 40.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部署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约谈曝光等针对性措施,落实相关行业部门排查整治责任;2分 | 74县级政府未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的,扣1分;住建、商务、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能源电力等部门未开展整治工作的,扣1分;未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职责的,扣1分;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未开展治理工作的,每个扣1分;未督促乡镇街道开展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分;未建立完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电气管理法规、标准、制度的,扣1分;市场监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工信、教育、民政、商务、旅游、文物、宗教、邮政等部门未开展治理工作的,每个扣1分;未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的,扣1分;未督促乡镇街道排查整治的,扣1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工信局、教体局、民政局、民宗局、邮政公司 |
42.严格落实林区、草原牧区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在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防火期护林员,了望员到岗到位;2分 | 77县级政府未严格落实林区牧区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的,扣分;在森林草原防火期,未安排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查检查的,扣分,没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扣分;在防火期护林员、了望员未到岗到位的,扣分; | 抽查县级政府 | 县自然资源局 | |
四、重特大事故 | 43.强化重特大事故防控;发生1起重大事故扣10分;发生2起扣20分;发生3起及以上扣40分,并按不合格评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每起扣40分,并按不合格评定; | 78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生1起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的,扣10分;发生2起扣20分;发生3起及以上扣40分,并按不合格评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的,每起扣40分,并按不合格评定; | 国务院安委办综合评定 | 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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