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430分可以报考的大学 一、招生计划
(一)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5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0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荐免试生、专项计划考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仅供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等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由招生学院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截至学校新生报到当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生、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或新标准成绩达430分以上; ②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由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教育管理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可查阅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接收推免生的公告,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查看我校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