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贵赌博案(玉公(城)行罚决字[2022]0168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玉公(城)行罚决字[2022]0168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6.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浙江省玉环市公安局玉城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台州市
【处罚对象】何家贵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3:41
处罚名称 | 何家贵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玉公(城)行罚决字[2022]01687号 |
被处罚对象 | 何家贵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15日20时许,何家贵和彭某、黄某勇、郭某华在******街道*****便利店边出租房内用麻将牌以“傻瓜麻将”的形式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何家贵赌资人民币580元。经查证,何家贵单次赌博输赢额达人民币20元以上,属赌资较大。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何家贵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赌资人民币五百八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玉环农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16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浙江省玉环市公安局玉城派出所赌王家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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