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8.04.2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8.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山西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林业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整治众身边腐败问题推进会精神,结合全省林业系统实际,经厅党组研究,现将《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邮编山西省林业厅
2018年4月25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林业工作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在林业工作中,要始终关注民生改善、促进民生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为认真贯彻全省整治众身边腐败问题推进会精神和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从2018年4月起到12月底,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增强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集中整治全省林业系统民生领域腐败和影响公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众基础,促进林业系统政治生态持久地风清气正,推动林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各市县林业局、省直林局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众路线。贯彻党的众路线,凡是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广泛听取众意见,从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坚持挺纪在前。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真,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五)坚持标本兼治。对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林业项目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林业“五大项目”(造林务工、退耕奖补、管护就业、经济林增效、产业增收)及其它项目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林业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向林业专项财政资金动心眼、伸黑手,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
(三)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议标环节存在“人情标”“关系标”等人为
干涉议标环节、议标不公平、任务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在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劳务支付环节,重点整治非社员领取劳务工资、假借社员名义支付其它人员工资等问题。
(四)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整治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森林公安、防检、种苗等部门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林地、林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审批和服务部门不按照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随意设立处罚条件、种类和幅度,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以及违反规定在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任务
(二)坚持靶向聚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围绕林业专项整治重点和发现掌握的问题线索,各级林业部门都要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一件也不放过,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三)严格执纪执法,集中查处典型案件。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一批林业民生资金、惠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到
谁,都一查到底、严惩不怠。
(四)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力,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问责监管责任。
(五)强化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各级林业部门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要在系统内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威慑,让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之弦时刻紧绷。
(六)巩固深化成果,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总结林业专项整治工作,查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持深化改革,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管用的原则,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底至5月上旬)。 省厅将于4月底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市县林业部门、省直各林局要迅速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召开会议动员,发动众广泛参与,查梳理问题线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5月15日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中旬至8月)。各纪委要从严从快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三)综合治理阶段(9月至11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三基建设”;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众监督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快构建“三不”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各级林业部门、省直林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深化意见。宣传部门要大力挖掘、宣传一批一心为公、干事创业、服务众的好干部典型。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既要铁腕惩治违纪违法分子,更要保护激励为人正派、干事创业的好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
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任建中任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赵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尹福建任副组长,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尹福建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厅直机关党委,办公室成员由厅机关党委、办公室、法宣处、发资处、造林处、驻厅纪检组、省森林公安局、省林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市县林业部门、省直林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抓好发生在林业领域的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高效开展。
(二)坚持分工负责。林业项目管理、林业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由厅发资处负责;扶贫专业合作社方面的问题由厅造林处负责;干部作风方面行政审批服务方面的问题由厅法宣处负责,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由省森林公安局、省防检局、省种苗总站负责;省直林局方面的问题由省林管局负责。各负责处室、单位都要制定实施方案,列出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全面掌握整治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底前向厅领导组办公室写出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在执
纪方面,涉及厅直系统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举报和上诉由厅直机关纪委负责,涉及厅直系统处级干部及各市县的举报和上诉由驻厅纪检组负责。各责任处室、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办。省厅成立的18个督查组要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督查的一项重要任务,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众,在5月和7月分两次对各市、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省林管局、省森林公安局也要在此期间至少分两次对省直林局和各森林公安分局进行督导检查。每次督查都要写出专项整治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林业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督导检查。各市林业局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所属县(市、区)林业局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每月底以书面形式报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地址为:***************。年底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遇有重大情况,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及时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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