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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邮编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0.04.12
【字 号】晋人社厅发[2010]50号
【施行日期】2010.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0]5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中央驻晋单位、省属企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三晋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38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0年度“三晋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评选表彰100名“能手”。
  二、评选的职业(工种)范围和基本条件,按照(晋政办发[2007]38号)第二、三条的规定执行。
  三、评选办法
  (一)单位申报。“能手”候选人由用人单位申报。申报时需呈报以下材料:
  1、填报《三晋技术能手申报表》(2份)
  2、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4、近期2寸免冠彩照(6张)
  申报“能手”材料请装订成册,同时上报相关的音像资料,具体格式和要求,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二)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单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排出优先顺序。并填写《三晋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专家评审。本次 “能手” 评选要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批准。
  四、推荐名额分配
  为了保证质量,按2:1的比例组织推荐,这次全省下达“能手”推荐名额200人(推荐名额附后)。
  五、奖励办法
  “能手”评选表彰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被评为“能手”的:
  (一)由省人民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给予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二)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以上资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认定为技师。
  请各市、有关部门、企业接此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尽快组织评选。务必于2010年6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
  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
  联系人:杜凤郁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编:030006
  附件1:三晋技术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附件2:三晋技术能手申报表(略)
  附件3:三晋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略)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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