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出口取消退税情况说明
1. 增值税退税状况说明怎样写
增值税退税状况说明要写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怎样申请退税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识别名: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原完税状况:
八、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状况实缴金额合计。
九、退税政策依据:填写享受税收优待政策依据,
十、受理状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材料的状况。
十一、核实状况: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状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状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2. 国家取消七类出口退税是那几种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
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纳税没增值不纳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精确计算的。因而,我国也采纳国际上的普遍采纳的税款抵扣的方法,即依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领取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准绳。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纳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领取个1700元呢?由于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
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全部,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由于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当向你公司另外领取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全部,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假如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你公司购进货物的领取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
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以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假如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
80件甲产品时,分录: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由于这并不归你公司全部,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供应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正税负准绳;其次、有利于生产运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准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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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供应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供应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
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
3. 企业哪些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取消企业出口退税资历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32号
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出口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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