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文化内涵(广义与狭义)
中国,土地,文化,三个巨大无比的概念,每一个都可以单独作出无数文章,甚至可以专门出版一摞书籍。现在我想用几句话说个轮廓。
中国为什么叫中国?
一个土一个于念什么中国为什么叫中国?我们平常最熟悉的事情不见得心里清楚明白,这就是个例子。另外,这跟土地有关系吗?
先说中国一名的来历。《禹贡》有句话,“中邦锡土姓”。《史记・夏本纪》里面就变了,变成“中国锡土姓”。“锡”是什么意思?“赐”也。那是不是说,不论“中邦”也好,“中国”也好,都姓土?不对,古人行文不加标点,“土”和“姓”之间应该有个顿号,即“中国赐土、姓”,意思应该是“中央政权赐予土地和姓氏”。有土地,有姓氏,在古代,那是一件很了不得的大事。从根儿上说,“中邦”和“中国”,只是区别地域远近而已,因为“中”本身就是方位词,印度称摩伽陀为中国,日本也曾经称山阳为中国。但是按章太炎的分析,这还是有极大区别的,区别在于,日本和印度人所称的“中国”,是称相对于本国边郡的中心地带,即“国家之中部”的意思,而中国人所称“中国”,是称相对于领域以外其他邦国的自己整个国土,即“我的国家”的意思。
那么,“中华”是什么意思?是地域?不是。有人说是血统,振振有词,但是经不起细究:五十多个民族,连种姓
都不相同的,自古以来曾经合了分、分了又合的许多个大国小国在一起,怎么能是一个血统呢?我认为,要说血统也不是实指,应当是文化血统。说到底,“中华”是一个文化落的名称,是区别于中国四周非华夏文化组的,也就是“别华夷”的作用。所谓的“华”,归根结蒂是一种文化上的区分。
有人说,中国,中华,都是汉以后国人在地域及文化上自矜、自持、自傲的表现,但是反过来想想,又何尝没有一种自尊、自勉、自强的意愿在里面?
千年一瞬,今天,由于有了简洁明快的信息传播,以及便捷的交通工具,地球越来越像个村子了,而“中国”这个名字,也不再仅仅是中国人的自称。一百多年前,当帝国主义列强疯狂瓜分我们的国土时,这名字里面多的是辛酸、耻辱及血泪,已经不再有什么自傲、自矜的成分了!同样道理,我们在这几十年,通过改革开放走向民族复兴国家强盛道路时,我们实实在在能体会到一种扬眉吐气的“中国式”自豪与骄傲。
所以,中国不仅仅是一种地域和政区的划分,中华也不仅仅是人类族的组合,他们还是数千年文化血缘的延续,数千年文化精神的凝练,数千年文化思想的沉淀,这其中有自矜、自持甚至自傲的表现,更有自强、自勉和自尊的觉悟。
什么是土地?
在古代,人们使用单音词,所以土就是土,地就是地,两个概念相差很大。“土”是指土壤,“地”一是指相对于天的大地。二是指相对于水面的陆地。今天,我们将“土”和“地”合起来称呼,意思有哪些变化?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说法,“土地”一是指田地,二是指疆域,三是指迷信中的地方小神。两字相加,字数多了,概念却小了,把最重要最关键的概念抽掉了!
于是,相对于天的“地”就快被人们从语言中淡忘了。也许你要问:不是有“大地”这个词吗?对,“大地”承继了古代人“地”的概念,但是千万别忘了,古代人称“地”时,心中必有“天”,“地”是一个很大的哲学概念,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两大对象之一,它包括几乎天之下整个的、所有的、一切的物质世界。墨子说,地生长松柏禾苗,生长鼋鼍龟鱼,就是说“地”不仅指陆地,还包括水面,这近似于今天的“大土地”概念。孔子说,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所有物质都由“地”来承载着。《礼记》中讲,地载着华山等天下所有的山岭而不嫌重,激荡着千川万水在它身上流淌也不泄漏,所有的生命和一切物质它都一力承担了。这才是“地”――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大土地”概念。
由此可见,从认识论上讲,古人认为地是相对于“天”和“日月”的一个认识论目标,是一切生命的载体,是一条生命之船,古人将地经常称作“万物母”、“方载”就是这个意思。今天的人呢?虽说还有“大地”这个词,但是说到大地时,“大”只当作一个形容词,“地”也只是一块小小的自我生命的依靠而已。从这一点来讲,我认为
宁可还原古人“土”、“地”的概念比较好:土地,就是相对于天的、生长并承载一切生命、承载千山万川及一切物质的星球(古人叫“黄舆”或“方载”)。它不仅仅指田地,还包括荒野戈壁沙漠草原;不仅仅是指陆地,还包括江河湖海;不仅仅是指地球表面,还包括地壳下以及其中的矿藏。
文化是什么?
有位学者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文化的本质是人化。
根据专家的研究,文化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着眼于人与动物、社会与自然的本质区别,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界所创造的一切,包括物质、精神、制度、信息和行为,都属于文化的范畴;狭义的文化,则强调与物质社会经济基础相对应的精神产品和行为意识,包括文学、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等。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对前阶级社会文化的研究下了很大功夫,其目的,一是想追寻人类历史发展的足迹,探索人类历史发展规律;二是为人类未来社会理想蓝图一个参照系。《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里面描述道: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氏族社会出现了第一次大的社会分工,即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由此产生了交换行为。农业导致了耕地占有权观念的产生。改进工具的需要刺激了手工业的发展。生产需要更多劳动力,故以战争获得俘虏,这就出现了阶级:主人与奴隶,剥削者与被剥削者。接踵而来的是,男子因畜牧和
战争占有了更多的财富,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母权制被颠覆,确立了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产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阶级增加了富人和穷人的区别。向文明时代过渡阶段产生第三次大分工:商业分离出来。战争使城市变得重要起来,出现了专门的商人。货币成为非生产者统治生产者及其生产的新手段。
那么,这能得出什么结论呢?就是说,文化是环境的产物,文化是人在自身所处之环境中进行的创造行为以及所带来的变化和进步。所以,前苏联哲学家罗森塔尔・尤金在他所编的《哲学小辞典》中,将文化定义为“人类在大地上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并提出了“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人”这一著名观点。
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文化被分为四种形态,一为物态文化层,指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产品的总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在的事物,如衣、食、住、行等;二为制度文化层,指人们在社会实
践中建立的规范自身行为和调节相互关系的准则,如法律、规定、公约等;三为行为文化层,指人在长期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习惯和风俗;四为心态文化层,指人们的心理和社会的意识形态,包括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学艺术作品。这是文化的核心部分,也是文化的精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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