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
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
在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当这些问题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时,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就成为了重要的解决途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流程。
一、劳动争议调解流程
1、 申请调解
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存在劳动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或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并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2、 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调解组织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 开展调解
调解组织会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员会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4、 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组织会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和履行期限等内容。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5、 履行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 申请仲裁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
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 受理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情况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也可以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仲裁。
4、 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在开庭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仲裁庭在开庭审理时,会先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然后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认证,并进行调查核实。
劳动仲裁程序5、 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 作出裁决
仲裁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在审理期限内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7、 送达裁决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会将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遵守仲裁程序和纪律。同时,劳动争议的解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方式,了解其流程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以上的介绍,能够让大家对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流程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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