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我国解决劳动纠纷或者劳动争议的⼀种⽅式,劳动仲裁⼀般都是由法院进⾏审理然后进⾏判决的,那么仲裁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呢?下⾯就跟店铺⼩编⼀起来了解了解相关内容吧。
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和其他仲裁参加⼈是否到庭,并向⾸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
(2)⾸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是否申请回避。
(3)开庭调查,依申请⼈、被申请⼈以及其他仲裁参与⼈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纠纷的事实;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哪当事⼈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组织双⽅辩论。
(4)如再次调解不成。征求双⽅当事⼈的最后意见。当事⼈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
(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评议,并做出裁决意见。
(6)⾸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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