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方(以下简称“授权人”),因与(被授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发生劳动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名称,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为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授权如下:
一、授权事项
1. 授权被授权人代表我方参加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庭的审理、调解、和解等环节。
劳动仲裁程序2. 授权被授权人代为收集、整理、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3. 授权被授权人代为提出、修改、撤回仲裁请求。
4. 授权被授权人代为参加仲裁庭的开庭审理,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5. 授权被授权人代为签署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
6. 授权被授权人在仲裁过程中,根据需要代为委托律师或代理人。
7. 授权被授权人在仲裁过程中,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
二、授权范围
1. 授权被授权人在仲裁程序中,代表我方行使所有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请求赔偿、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
2. 授权被授权人在仲裁程序中,有权代表我方接受仲裁委员会的通知、传唤、送达等。
3. 授权被授权人在仲裁程序中,有权代表我方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回避、申请延期审理等。
4. 授权被授权人在仲裁程序中,有权代表我方申请仲裁委员会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措施等。
三、授权期限
本授权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本仲裁案件受理之日起至仲裁程序终结之日止。
四、授权撤销
1. 在授权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授权人可随时撤销本授权书。
2. 授权人撤销本授权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仲裁委员会和被授权人。
3. 本授权书撤销后,被授权人应立即停止代表授权人参与仲裁程序。
五、其他
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授权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授权范围及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签订授权书时,请务必详细阅读并确认授权内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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