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破产重整工作方案
管理人破产重整工作方案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依据各国破产立法例和我国现行破产法可知,破产管理人的使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金牛的夏天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王者蔷薇之心怎么获得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
  3、以破产企业名义展开民事活动
考研要报辅导班吗  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展开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
  4、破产财产清算
  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必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
  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
奖状格式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状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此外,破产财产不够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时,破产管理人应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法第81条规定了重整计划应当包括的最低限度的内容:
  ①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②债权分类;
  ③债权调整方案;
  ④债权受偿方案;
  ⑤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⑥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⑦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总的说来,重整计划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佳能600d和60d的区别  (1)债权调整和清偿的方案。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是以各种类别的债权在破产清算状况下的清偿预期为参照系的。因此,在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较为优先的债权,在重整计划中的清偿待遇也较为优越。由于这种清偿待遇的不同,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的表决必必需采纳分组表决的办法。所以,破产法关于债权分类的规定,既是债权调整和清偿的方案的依据,也是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的分组依据。对此,破产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了重整
计划的债权分类:
  ①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021年头伏第一天是哪一天  ③债务人所欠税款;
  ④一般债权。在一般债权中存在众多小额债权人的状况下,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一般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在重整计划中给予特别的清偿待遇,并作为单独的债权组参加表决。
  重整计划可以分别对各类债权,采纳以下调整方法:延期偿付;减免利息;减免本金清偿额;其他清偿条件〔如偿付形式、费用负担〕的变更;债权转换为股权〔“债转股〞〕。同组的债权,原则上应按同等条件受偿。
  依据破产法第83条的规定,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除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2)企业营业振兴的方案。重整计划可以在分析企业困境原因的基础上,依据企业资产、财务、营销、管理、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状况,选择各种有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财务流动性、产出能力、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方案。例如,调整经营范围,改组企业管理层,改组企业组织架构,企业合并或者分立,获取新贷款,引进新投资者,裁减人员,等等。
  (3)重整计划执行的方案。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由债务人负责。但这不排除重整计划同意以委托等方式将执行事务交给第三者承当。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其执行应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重整计划应当对它的执行期限和执行的监督期限作出规定。执行期限通常以债权清偿方案的完成时间为准,而监督期限通常是以营业振兴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的主要部分的完成时间为准。所以,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可以小于执行期限。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内容有: 〔一〕重整计划制订主体的扩展 重整计划是以清理债务、复兴企业为内容,重整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直接决定重整的目标能否实现,由谁来制定重整计划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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