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设银行合同范本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基于甲方对外汇资金的需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申请外汇贷款,并经过乙方严格审查后,同意向甲方提供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确保信用履行,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取(外币名称)____万元(大写金额),作为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第一笔外汇使用之日起计算,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具体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月。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采用按月浮动制,利息按季度结算并收取。
第四条:甲方承诺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贷款使用情况、财务资料及必要的信贷管理便利。
第五条: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外汇及人民币账户,并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执行资金划拨。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与《还本付息计划表》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承诺依据《用款计划表》及时提供贷款资金;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放款,则需向甲方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甲方如需调整用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加收费用。
第七条:甲方确保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外币种类进行本金及利息的偿还(如以其他可自由兑换外币偿还,则按还款时外汇牌价折算)。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偿还全部本息,甲方需在到期前十五日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原合同期限及相应利率。未经乙方同意的逾期贷款,乙方将加收百分之三十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承诺专款专用,若发生资金挪用情况,乙方除要求限期纠正外,还将对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百的罚息,并保留停止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贷款的权利。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____(担保人名称)作为甲方的担保方,并依据乙方要求出具担保书。在甲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方需承担代为清偿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清偿完毕时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地点)
建设银行装修贷款附一:用款计划表(略)
附二:还本付息计划表(略)
2024年建设银行合同范本(二)
本合同项下所借外币应按约定偿还。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在贷款到期日全额清偿本金及利息,甲方需在到期日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将共同修订原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并重新设定相应的贷款利率。对于未经乙方批准展期的贷款,乙方将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应确保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得到严格遵守。若发生贷款挪用情况,乙方除要求甲方限期纠正外,还将对挪用部分加收____%的罚息,并保留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的权利。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指定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并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若甲方无法按时清偿贷款本息,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清偿完毕时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_____
:_____
单位名称:(公章)_____
单位名称:(公章)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
建设银行外汇贷款合同范本强调了外汇贷款的特点,包括借外汇还外汇、实行浮动利率、可能收取承担费、借款单位需具备外汇收入或其他外汇来源,以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等。
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贷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外汇贷款合同,明确了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担保责任及合同生效与失效条件等条款,旨在确保双方权益,促进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2024年建设银行合同范本(三)
2.1 若因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或开工条件,导致工程延期,工程工期将相应延长。
2.2 若甲方在工程进行中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或提出额外的设计需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3 甲方现场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延误,若影响到工程进度,工期将相应延长。
2.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将顺延。
2.5 乙方责任导致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作调整。
2.6 因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乙方需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2.7 乙方预算中未包含或遗漏的工程量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2.8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停工超过8小时(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3.1 本工程质量验收依据为:
(1) 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湖北省标准);
(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湖北省标准)。
3.2 工程竣工后,乙方需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的指定日期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及移交手续。如甲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应通知乙方,重新确定验收日期。
3.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乙方需在限期内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4、材料设备供应
4.1 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导致室内环境污染,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若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环境污染由甲方负责。
4.2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有责任提前告知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采纳乙方建议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浪费,责任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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