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水污染事件案例分析
紫金矿业集团水污染事件案例分析
一、事件单位简介: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黄金及基本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为主的高技术效益型大型矿业集团,主要从事黄金及其他金属的勘探、开采、生产、冶炼及销售,主要资产为中国福建省紫金山的金矿,位于紫金矿业总部所在地福建上杭的紫金山铜矿是紫金矿业旗下最大的铜矿。目前,紫金山金(铜)矿探明黄金储量约200吨,探明铜储量约200万吨。 棉花事件
二、事故概况
(一)事件发生时间:2010年7月3日
(二)事件发生经过:2010年7月3日下午15点50分左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岗位人员发现污水池待处理的污水水位异常下降,且有废水自废水池下方的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干流。同时,政府也接到众反映汀江水质异常。7月4日14时30分,渗漏污水得到有效控制,但外渗污水量已达9100立方米。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环保局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了死鱼。据初步统计,汀江流域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中毒鱼达328万斤;7月13日,紫金矿业集团总
裁罗映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肇事的金(铜)矿湿法厂已经无限期停产。7月15日晚间11点44分福建上杭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紫金矿业污染事故调查的处理结果。紫金矿业被要求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当地司法部门启动对此事的刑事调查。7月16日,紫金矿业污水再次泄漏,此次泄漏流入汀江的污水达500立方米。7月19日晚,紫金矿业发出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一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7月27日、28日紫金矿业停牌。27日晚间紫金矿业公告称,公司今年预计黄金产量减产一万吨。当日福建省环保厅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景河、常务副总裁兼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分别处以人民币705997元、449768元的。7月29日,紫金矿业公告称,公司副总裁陈家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上杭县长因污染案停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对此环境污染事件开具了最大一笔罚单,重罚“紫金矿业”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另外,自7月3日发生污水渗漏以来,紫金矿业一周内未通过公开渠道向投资者公告,且股票继续正常交易。在7月5日至9日这5个交易日里,紫金矿业A股连续上涨,从7月5日的最低价元一度上摸至7月9日的最高价元,最大涨幅为%。业内人士指出,虽然该涨幅与此期间大盘上涨有一定相关性,但在出现如此恶劣的环保事件之后,公司未正常公告且停牌,造成对股民投资误导,引起股民的强烈不满。
三、事件原因分析
(一)落后的生产工艺为污染事件埋下“祸根”。早在创业初期,该企业就将传统上只在北方干旱、平坦地区使用的黄金提炼工艺“堆浸法”引入多雨的紫金山区,用溶液喷淋破碎后的金矿石,再收集含金溶液提炼黄金。这一黄金提取工艺让原本没有太多开采价值的低品位矿具备了开采价值,这是紫金矿业的一大“优势”,但这一优势的创造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二)紫金矿业存在污染“惯性”。上世纪90年代,矿上运输的车在旧县翻车,倒进了汀江河,毒死了很多鱼。之后,每到发大水的时候,就会有死鱼事件。上杭县一中的工作人员曾自己取了井水到龙岩地区化验,结论是重金属严重超标近50倍;2007年,作为国家首批“绿证券”试点被核查的37家企业中,紫金矿业等10家企业因存在环保问题而未能通过。2009年9月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情况下停运,2010年5月现场检查时仍处停运状态,且尾矿渣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后库。为此,紫金矿业名列环保部2010年5月发文通报批评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的上市企业之一。通报称,紫金矿业7家子公司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环保问题。
(三)福建上杭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企业环保工作监管不力。紫金矿业集团对地方环保部门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不能及时进行整改。
四)本次事件发生前,紫金矿业污水池底防渗膜未经净化处理,加之强降雨造成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压力差,
导致防渗膜撕裂,通过企业非法打通的6号观察井及排洪洞溢入汀江。又由于汀江下游水质自动监察设备损坏且未及时修复,导致污染未能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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