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 ...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4.20
【字 号】烟政办字〔2021〕18号
【施行日期】2021.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城市建设
正文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字〔2021〕1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烟台旅行
烟台市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烟台市列为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为切实抓好开展试点城市工作的有利契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增长,增强文旅产业发展活力,现根据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协同推进、改革突破、特发展、融合创新”的原则,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创新三个模式,实施七个工程,构建四个机制,强化三个保障,
  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消费潜力,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将文化和旅游消费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
  (二)创新模式。
  1.线上线下“双阵地”。把握消费新趋势,创新上线山东省首个市级公共文旅服务平台——“烟台文旅云”,加强与支付宝等线上平台合作,开辟文化和旅游线上与线下消费相呼应的“双阵地”模式。
  2.国内国际“双引擎”。着眼培育文旅融合等具有烟台特的消费新业态,打造以国内市场为主、国际市场为辅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双引擎”模式。
  3.市场供给公共服务“双渠道”。营造文化旅游高品质发展的消费环境,形成市场消费供给和公共服务供给“双渠道”模式。
  (三)目标定位。推动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健康有序,消费环境逐渐优化,消费层次向更高层次转变,消费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增长贡献率进一步增加。到2022年,力争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300亿元,旅游总收入突破1150亿元,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达到9%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品牌节庆拉动工程。
  1.举办烟台文旅惠民消费季。构建“主题活动支撑、线上线下联动、市县协同推进”体系,多要素、多业态、全地域开展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倡导全民共同参与,共享文旅资源,共品文旅盛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举办烟台市民文化节。按照“百姓舞台、文化盛会、市民节日”办节宗旨,坚持全域化推进、全民化参与、全媒化呈现,全年推出红春潮、蓝夏梦、金秋韵和雪意冬情四大篇章的赛事、演出、阅读、讲座、培训等万场活动,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风尚。(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区市政府、管委)
  3.举办烟台国际海岸生活节。每年夏季固定举办,围绕避暑消夏度假游、康养游、暑期研学亲子游市场需求,推出海岸休闲、艺术、美食、运动等百余项主题活动,叫响“烟台海岸生活”城市新名片,进一步放大旺季文化和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4.举办“山东人、烟台人游烟台”活动。以“十游烟台”为主导,突出自驾游、高铁游,重点打造看海、品鲜、寻仙、葡酒品鉴等特产品,组织百场主题活动、十万人参加活动体验、百万人线上线下参与互动,吸引更多游客畅游“仙境海岸·鲜美烟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二)实施惠民便民服务工程。
  5.政府发券引导。依托互联网平台,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开展文化和旅游线上、线下消费和促销活动,实现景区游玩、酒店入住、旅行社服务、图书联展、文艺演出、影片放映、原创艺术品展销等消费活动均可按照比例抵扣。(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6.企业优惠打折。鼓励景区、游船、温泉、酒庄、图书馆、星级饭店、民宿等推出优惠年卡、免费研学体验卡、折扣票、家庭套票、特价房、晒“圈”优惠等各种优惠措施,让市民游客“惠”享品质文旅。鼓励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淡季打折优惠或免费,鼓励演出机构门票打折销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7.文化服务优化。实施“五送六进”文化惠民工程,以市县两级文艺轻骑兵形式,送演出、送培训、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广场、进景区、进企业、进军营,推进常态化运行,实现惠民利民,提升人民众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举办“烟台之夏—现代音乐汇”“烟台市新年音乐会”“流动美术馆”等高品质美育活动。开展“艺术烟台”市民美育行动计划,深化艺术培训,每年开展1万人次以上免费培训服务。开展流动美术馆艺术普及活动,每年推出100场市民美育活动、引进150多场高水平美术展览。加大农村文艺骨干培训,扶持庄户剧团发展,激发农村文化消费内生动力。继续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8.服务设施升级。建设烟台文化中心等文化地标,形成文化设施集聚区,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在全市交通口岸及游客集聚地建设旅游咨询旗舰店,开通滨海旅游景区直通车,建立“大景区”直通车服务体系,在重点旅游信息岛增加图书驿站功能。加快烟台旅游休闲护照升级,争取将更多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纳入其中。(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蓝天集团,各区市政府、管委)
  (三)实施要素主体提质工程。
  9.推动景区提质扩容。实行A级景区动态进退机制,推进景区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旅游景区和特旅游目的地。引导景区摆脱“门票经济”束缚,增加服务项目,激发游客二次消费。合理调整景区布局,优化游览线路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推动全市旅游厕所、旅游集散中心、景区缆车等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换代。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持续推动重点景区门票预约系统建设,争取2022年全市4A级及以上景区建成门票预约系统。(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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