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南宁市卫生局),南宁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8.08.13
∙【字 号】南价费[2008]46号
∙【施行日期】2008.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8]46号)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你院报来《关于申报住院楼床位收费价格的请示》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医院病房床位和空调降温(取暖)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字[2002]3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你院住院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院住院楼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费收费标准按附件执行。
二、你院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床位费和空调降温收费标准表
降温费标准南宁市物价局
南宁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
床位费和空调降温费收费标准表
收费类型 | 使用面积 (平方米) | 收费标准 (元/床.天) | 病房内主要设施、设备 |
一、病房床位费 | |||
1、单人间 | 31.45 | 35 | 床、床垫、床头柜、椅(凳)、抽风机、蚊帐、被套、棉胎、床单、枕头、枕套、隔帘、病人衣服、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大小便器、空调、彩电、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壁柜、缓冲间、卫生间(内含淋浴、大理石台面洗手盆、感应水龙头、毛巾架、太阳能全天供应热水)等 |
2、双人间 | 31.45 | 25 | 床、床垫、床头柜、椅(凳)、抽风机、蚊帐、被套、棉胎、床单、枕头、枕套、隔帘、病人衣服、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大小便器、空调、彩电、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壁柜、缓冲间、卫生间(内含淋浴、大理石台面洗手盆、感应水龙头、毛巾架、太阳能全天供应热水)等 |
3、三人间 | 31.45 | 18 | 床、床垫、床头柜、椅(凳)、抽风机、蚊帐、被套、棉胎、床单、枕头、枕套、隔帘、病人衣服、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大小便器、空调、彩电、中心供氧、中心吸引、中心传呼、壁柜、缓冲间、卫生间(内含淋浴、大理石台面洗手盆、感应水龙头、毛巾架、太阳能全天供应热水)等 |
二、空调降温费 | 元/床.天 | ||
1、单人间 | 10 | 使用时方可收费 | |
2、双人间 | 6 | ||
3、三人间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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