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建筑剖面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建筑剖面设计
2 建筑剖面设计
建筑平面图是立体空间的平面化表达,平面图表现了空间的长度与深度或宽度的关系。空间的第三纬度(即高度)同样也是由平面视图来表现的,这就是剖面图的设计内容。因此,从空间设计的角度来看,平面图与剖面图的对应关系是不言而喻的。
同平面图一样,剖面图也是空间的投影图,是建筑设计的基本语言之一。剖面图的概念可以这样理解,即用一个假想的垂直于外墙轴线的切平面把建筑物切开,对切面以后部分的建筑形体作正投影图。在表现方面,为了把切到的形体轮廓与看到的形体投影轮廓区别开来,切到的实体轮廓线用粗实线表示,如室内外地面线、墙体、楼梯板楼面板和梁以及屋顶内外轮廓线等。看到的投影轮廓用细实线表示,如门窗洞口的侧墙、空间中的柱子以及平行于剖切面的梁等。由于剖面图的轮廓及其表现内容均与剖切面的位置有关,剖面图又分为横剖面图与纵剖面图,它们是互相垂直的两个视图。在复杂的建筑平面中,为了充分表现体形轮廓及空间高度上的变化情况,建筑物的剖面图一般不少于两个,剖切面的位置以剖切线来表示,每个位置上的剖面图应与剖切线的标注相对应,以方便人们的读图需要,剖面概念如图 3.30 所示。 
建筑剖面设计要根据房间的功能要求确定房间的剖面形状,同时必须考虑剖面形状与在垂直方向房屋各部分的组合关系、具体的物质技术、经济条件和空间的艺术效果等方面的影响,既要适用又要美观,才能使设计更加完善、合理。具体要求如下:
(1) 确定建筑物的各部分高度和剖面形式。
(2) 确定建筑的层数。
(3) 分析建筑空间的组合和利用。
(4) 在建筑剖面中研究有关的结构、构造关系。
2.1 房间的高度和剖面形式
1. 房间的高度
房间的高度包括层高和净高。层高是国家对各类建筑房间高度的控制指标。各类建筑的常用层高见表 3-4。净高是供人们直接使用的有效室内高度,它与室内活动特点、采光通风要求、结构类型、设备尺寸等因素有关(如图 3.31 所示)。有时房间的平面形状也间接地影响到房间净高的确定。 
净高的常用数值如下:
卧室、起居室大于等于 2.50m。
办公、工作用房大于等于 2.70m。
教学、会议、文娱用房大于等于 3.00m。
走廊大于等于 2.10m。
教室:小学为 3.10m,中学为 3.40m。
幼儿园活动室为 2.80m,音体室为 3.60m。 
2. 房间的剖面形式
房间的剖面形状与以下因素有关。
1) 室内使用性质和活动特点
对于使用人数较少、面积较小的房间,应以矩形为主;对于使用人数较多、面积较大且有视听要求的房间,应做成阶梯形或斜坡形。
2) 采光和通风要求
采光应该以自然光线为主。室内光线的强弱和照度是否均匀,与窗的宽度、位置和高度有关。
单面采光时,窗的上沿离地面的高度,必须大于房间进深的1/2;双面采光时,窗的上沿离地面的高度应大于等于房间进深的1/4。
窗台的高度与使用要求、人体尺度和家具高度有关,通常为900mm 左右,但应不小于450mm。窗上墙应尽可能小,以避免顶棚出现暗角。
房间内的通风要求与室内进出风口在剖面上的位置有关,也与房间净高有一定的关系。温湿和炎热地区的民用建筑,常利用空气的气压差来组织室内穿堂风(如图 3.32 所示)。
3) 结构类型的要求
在砌体结构中,现浇梁板比预制梁板的净空大。为减小梁的高度,还可以把矩形截面改作T 形或十字形。
空间结构的选择可以与剖面形状的选择结合起来。常用的空间结构有悬索、壳体、网架等类型。
4) 设备位置的要求
室内设备,如手术室的无影灯、舞台的吊景设备等,其布置都直接影响到剖面的形状与高度(如图 3.33 所示)。
5) 室内空间比例关系高层建筑设计规范
室内空间宽而低通常会给人以压抑的感觉,狭而高的房间又会使人感到拘谨。一般应根据房间面积、室内顶棚的处理方式、窗子的比例关系等因素来考虑室内空间比例,进而创造出感觉舒适的空间。
2.2 建筑层数和剖面形式
影响建筑层数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建筑本身的使用要求,城市规划要求,结构类型特点,建筑防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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