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打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宋子豪殴打他人案(萧公(北干)行罚决字[2022]0658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萧公(北干)行罚决字[2022]0658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2.06.24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北干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萧山区
【处罚对象】宋子豪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7:38
处罚名称 | 宋子豪殴打他人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萧公(北干)行罚决字[2022]06589号 |
被处罚对象 | 宋子豪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23日晚,宋子豪从陈**口中得知,其在中因琐事与潘**产生口角,便与陈**等人一同在龙湖天玺小区中与对方见面,见面后双方发生口角冲突,陈**、宋**以推搡、拉扯、拳打等方式与胡**、潘**等人互相殴打,造成胡**、潘**轻微擦伤。该宋子豪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宋子豪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或者萧山区农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杭州市萧山区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24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北干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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