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泽伟殴打他人案(杭滨公(西)行罚决字[2021]02642号)
练泽伟殴打他人案(杭滨公(西)行罚决字[2021]0264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滨公(西)行罚决字[2021]0264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1.11.0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西兴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滨江区 
【处罚对象】练泽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32:37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5日0时43分许,在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西兴路路口,违法行为人练泽伟与被侵害人周某某因出租车费用问题发生口角,后练泽伟以脚踹周某某会阴部的方式对周某某实施殴打,经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零三医院诊断,周某某的伤势为会阴部软组织挫伤。练泽伟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练泽伟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各城区建设银行(余杭、萧山除外)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萧山区拘留所执行。王思聪打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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