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划与对外汉语教学(最新整理)
汉字的规范化与对外汉语教学
张悦
(海南师范大学2010级对外汉语班201002040153)
[摘要] 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是对语言教学有直接并且重大的影响的两个方面,对外汉语教学作为针对外国人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言教学活动,更加离不开语言和文字的规划。汉语要走向世界,就应该提高汉语及其文字自身的规范化程度。
[关键词] 语言规划;汉字规范化;对外汉语教学
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是为了解决语言和文字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对语言和文字的发展和使用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人工干预和管理,使语言文字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对语言和文字进行规划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需要,更对语言教学有直接并且重大的影响,对外汉语教学作为针对外国人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言教学活动,更加离不开语言和文字的规划。汉语要走向世界,就应该提高汉语及其文字自身的规范化程度。
本文首先对语言和文字、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的关系做一个简单的概述,并陈昌来老师主编的《应用语言学导论》中有关语言规划部分的内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再从汉字规范化的角度探讨汉字规划与对外汉语教学的关系。
一、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
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混淆。若想要明确这两个概念,我们首先应该了解语言和文字两者的区别和联系。
语言和文字之间的关系虽然是语言学研究的基础问题,但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西方还是中国,语言学家在对于语言和文字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总的来说,语言学家们争议的焦点可以归结于到底文字是语言的产物还是语言是文字的产物,即文字附着于语言还是语言附着于文字。最初人们认为文字是有音有义的,音和义是附着于文字上的,也就是语言附着于文字。吕叔湘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30周年有感》中提到“语言首先是一串声音,文字是用来传写语音的”[1],他批驳了先有文字再有语音,语音
是附着于文字的观点,认为文字是语言的产物,先有语言后来才产生了文字。叶蜚声和徐通锵认为“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2],这种观点是从文字的功能和文字产生的
原因来说的,文字具有跨越时空的力量,我们至今仍能够了解两千多年前的诸子百家的思想,知道当时的社会文化,很大一部分都要归功于“文字”,但是这种观点本质上认为文字是后于语言产生的,是语言的附属品。
语言和文字到底是不是一种甲依附于乙的关系呢?答案是否定的。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就曾提到:“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3]他意识到了语言和文字的区别,但仍没有摆脱传统文字表现语言的观点。语言和文字是有联系的,“语言和文字的联系表现为在相对独立发展过程中的相互作用”[4],但是“语言和文字是两个相对独立的
符号系统”[5],“语言有大小不同的、音译结合的各级单位,有单位的聚合类和组合规则;文字也有大小不同的各级形体单位,有文字单位的聚合类和组合规则。”[6]由此可以看出来虽然文字和语言之间是有联系的但是却是属于完全不同的符号系统,我们可以说汉字是文字单位,但不能说是语言单位,语言学包括语音、词汇、语法、语用等内容,但不应该包括文字。
既然语言和文字不能混为一谈,那么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亦不能混为一谈。在陈昌来老师主编的《应用语言学导论》中的第五章语言规划和语言调查中,他对语言规划下的定义如下:
“语言规划又叫语言计划,是政府或社会团体为了解决语言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使语言文字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语言文字及其使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各种工作。”[7]
在此定义中,陈昌来老师并没有区别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而是把语言和文字方面的规划统归为语言规划,在《应用语言学》第五章第二节“语言规划的内容”和第三节“我国语言文字规划的历史和现状”中也把文字规划划入了语言规划之中。我觉得这样的划分方式并不是十分的科学。明确语言和文字的区别,区别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将会对我国语言规划和文字规划的发展有更加明朗的目标,同时也更加有助于语言教学。
二、汉字规划的历史和规范标准
(一)我国古代的文字规划
我国最早的、史上有明确记载的文字规划可以追溯到秦朝。秦始皇实施的“书同文”政策其实就是最早的文字规划。在秦朝统一以前,诸侯列国采用的文字各不相同,即使是一样的文字也会有好几种写法,这样的状况非常不利于秦始皇的统治,也不利于列国之间进行经济和文化交流,所以秦始皇统一中原以后,下令李斯等人进行文字的整理统一工作。
李斯以战国时秦人通用的大篆为基础创造出一种形体匀圆齐整、比划简略的新文字——小篆,作为官方规范文字,同时废除其他异体字。秦始皇下令统一和简化文字,是对我国文
字的一次重大改革,既为推行法令、传播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汉字的发展产生了重
要的影响。
(二)我国现代的文字规划
1892年,随着现代语言文字规划运动,即“语文现代化”运动的兴起,专家学者们对汉语言文字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并设计了各种规划方案。在文字规划方面,也曾一度掀起汉
字改革运动。
1918年,钱玄同在《新青年》第四卷第四号上发表《中国今后的文字问题》一文,主张废除汉字,采用拼音文字。此后陈独秀、胡适、傅斯年等人也发表文章表示支持。由此
开始了国语罗马字运动。虽然由于汉字独有的特点,同音字词多,汉字拼音化不切合汉字
的实际,最终没有推行,但是国语罗马字运动是前人学者们第一次意识到汉字规范化和简
化的意义和作用,也是前辈们做的汉字规范化的一次尝试。
在国语罗马字运动兴起的同时,简化字运动也得到发展。1920年,钱玄同在《新青年》第七卷第三号上发表文章,提倡简化汉字。1934年出版了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和徐则敏的《500俗字表》。1935年,钱玄同主编的《简化字谱》草稿完稿。这些都是我国现代语言学家和学者们对文字规范化所做的努力。
(三)我国当代的文字规划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一成立,就设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协会,1952年在中国文
字改革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1953年党中央又成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1954年在周恩来总理的提议下设立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召开并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1956年,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
会编印了《简化字总表》,公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7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83年,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3500个常用字,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公布了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7000个通用字(很爱你3500个常用字)。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收录的简化字。1997年国家语委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编写《现代汉
语通用字笔顺规范》。2000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
上第一部关于语言和文字的法律,从此我国语言和文字工作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三、汉字规范化与对外汉语教学
(一)对外汉语教学中存在的汉字不规范现象
汉语拼音方案包括几大部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外汉语教学要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8]
目前,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教师基本上能够按照语言和文字的相关规则和标准进行教学,教
学方法不断创新,教学效果也在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汉字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我在见习过程中发现对外汉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汉字使用和教学不规范的现象主要存在于
以下几点:教师写错别字;教师书写过程中出现笔顺不正确现象;滥用繁体字或简化字。1、写错别字
写错别字的现象分为两种,一种是写错字,另一种是写别字。写错字指的是无中生有,写出来的字是字典中不到的,例如把“染发”的“染”右上部分的“九”写成了“丸”,把“猴子”的“猴”右半边写成了“候”,这两个字都是在字典中不到的,我们称之为“错字”。
写别字指的是张冠李戴,把甲字写成了乙字。出现写别字的情况主要有五种。第一种
是形似字。汉字字数繁多,形体尤为复杂,形体相似的汉字写错是较为常见的状况。例如,“炙热”的“炙”和“针灸”的“灸”字形相似,“炙”只比“灸”上半部分多了一点,所以很容易将这两个字混淆。又比如“戊”“戌”“戍”三个字的字形相似,虽然读音迥然不同,但也容易混淆。“如火如荼”的“荼”和“茶”字形似,很多人会把“荼”写成“茶”。第二种情况是音同或音近字。“川流不息”的“川”容易写成音同的“穿”,“一筹莫展”的“筹”容易写成“愁”,“国籍”容易写成“国藉”,“提纲”易写成“题纲”等等。第三种
是由于意义相近而导致写别字。例如“擅长”容易写成“善长”,“好高骛远”的“骛”容
易写成“鹜”。第四种情况属于字音和字形都相近导致别字。以“急躁”为例,很多人会误写“躁”为“燥”,两个字字形相似,字音又相同。除此之外还有“贪赃”容易写成“贪脏”,“九霄云外”容易写成“九宵云外”。最后一种情况是字音、字形、字义三者都相近导致
的别字。例如“摩擦”误写成“磨擦”。
2、笔顺错误
汉字笔顺问题是隐性的,而且在应用中因理解不同会出现汉字笔顺不同,汉字笔顺不
规范问题由此产生。为了促进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满足汉字研究、汉字教学、汉字信息
处理、出版印刷、辞书编纂等方面的需要,就需要对汉字笔顺进行规范。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确定了7000个汉字的规范笔顺。此后,1997年国家语委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基础上编写了《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可见国家和语言文字工作者已经注意到汉字笔顺的不规范会对汉字教学等各个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人为地对汉字的笔画顺序进行规范化。
但是我在见习过程中,发现对外汉语教师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汉字教学不规范最普遍的表现就在于笔顺错误。对外汉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特别注重语音教学,因为汉语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交际,不能说就不代表掌握了一门语言。但是在教授汉字的过程中,教师过分注重字义的理解,而忽略了汉字笔顺的教授。例如我在听一节初级班的课的时候,老师教授“怎么读”这三个字时只教授这三个字的字音和词义,很多同学都不会写“读”这个字而来询问我。我个人认为只会读而不能正确书写汉字甚至不会写也不能认为是掌握了一门语言。
笔顺错误的情形主要有。第一种情况是笔画顺序与《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想悖。例如,“里”字按照《现代汉语通用
字笔顺规范》应该先写一个“甲”后写“二”,但是大部分人会先写“日”再写“土”。第二种情况是出头与不出头混淆,例如“鼻”字下半部分是不出头的,而“异”是出头的。第三种情况是有的连写与不连写混淆。例如“美丽”的“美”字是由“羔”的上半部分和“大”字组成的,但有人会把“羔”的上半部分的竖和“大”的撇连写成一笔。第四种情况是难以根据字序推断出规范笔顺的字的笔顺错误,比如说“火”字,根据《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规“火”不应该根据一般情况先写中间后写两边,而是相反,先写左右两点,后写中间的“大”。
3、滥用繁体字或简化字
滥用繁体字指的是使用已经通过整理被淘汰或被简化的繁体字,滥用简化字指的是任意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或二简字,这两种情况也都属于不规范使用汉字。滥用繁体字或简化字的现象在当今的汉语教学中已经十分罕见了,除了个别年纪稍长的老教师由于曾经受过繁体字或二简字教育,会出现简体字和繁体字混用或者使用不规范简化字的现象。(二)对外汉语教学中汉字使用不规范的原因
汉语用字不规范的原因归纳起来不外乎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个方面。
1、客观原因
首先,汉字本身数量繁多,结构复杂。字音、字形、字义相似或相同的汉字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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