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23.05.11
【字 号】冀安委办〔2023〕17号
【施行日期】2023.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2023年春节高速免费时间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冀安委办〔2023〕1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扎实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决定自5月31日起,在全省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着眼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工作,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应急演练,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经验推广、隐患曝光、案例警示、监督举报、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启动
  5月31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召开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我省将同步启动,全国和全省启动仪式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主要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生产“红线”理论的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省、市、县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形成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再次专题学习重温《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采取组织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始终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二)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和动火作业等安全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国、全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地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三)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身边隐患宣传活动。围绕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做到“五有”,即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自媒体有视频、暗查暗访有曝光。各市、县(市区)安委办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持续专题报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监管执法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担当活动宣传员,对执法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隐患随手拍、随时影音记录,选取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经审核把关后在省、市媒体曝光。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要针对重点行业
领域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分行业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地要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身边隐患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检查”“明查暗访”等要求,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加大对应急避险常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开展全民参与的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地要积极开展应急避险科普知识宣传、逃生演练和自救互救等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特点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开展逃生救援演练。城市社区要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演练。学校要针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宣传活动和演练。
  (五)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6月16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效果,创新性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等活动。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
回答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要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影响力,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等方式,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能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选择登录“冀时安全”平台警示教育专栏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该专栏存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19个方面警示教育视频资源库、300余个短视频供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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