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现住址:(现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现住址:(现住址),:()。
鉴于委托人因以下债务纠纷,特委托被委托人代为追讨债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1. 委托人同意将被委托人授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以下债务人追讨欠款:
债务人名称:(债务人名称)
地址:(债务人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
2. 追讨的欠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小写:¥)(小写金额)。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1. 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未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2. 如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可向委托人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具体比例为:(佣金比例)。
3. 被委托人在追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垫付。
4. 被委托人在垫付费用后,从债务人处追回欠款,应先按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应赔款额赔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佣金、追讨费用和追回款收入。
5. 被委托人承担的追讨费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
6. 对于被委托人承保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未赔部分或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部分,追讨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 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
2. 被委托人在接受委托后,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追讨欠款。
3. 被委托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追讨,不得擅自扩大追讨范围。
4. 被委托人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任何信息。
5. 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关系,被委托人应立即停止追讨行为。
四、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限)。
五、争议解决
本委托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名称)仲裁。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债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2篇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
鉴于以下原因,委托人特此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处理以下债务事宜:
一、委托事项
1. 委托人同意将以下债务事项委托给被委托人全权处理:
(1)债务人姓名:(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
(2)债务金额:(债务金额),包括本金、利息、滞纳金等。
2. 被委托人应代为追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还款事宜;
(2)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
追讨欠款(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委托权限
1. 被委托人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代表委托人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
(2)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财产保全、诉前保全等;
(4)根据委托人授权,全权处理债务追讨事宜。
2. 被委托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追讨债务。
三、佣金及费用
1. 被委托人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佣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被委托人在追讨债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委托人先行垫付,追讨成功后由委托人承担。
四、保密义务
1. 被委托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委托人及债务人的任何信息。
2. 被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得擅自泄露或转借给他人。
五、争议解决
1.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年。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 债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债务合同、借条等证明材料;
3.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注:本模版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签订委托书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第3篇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现住址)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现住址)
鉴于委托人与债务人(债务人姓名)之间存在的债务纠纷,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此委托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处理以下债务事项:
一、委托事项
1.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等。
2.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还款协议。
3. 受托人有权依法采取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处理与债务纠纷相关的所有事宜。
二、委托权限
1. 受托人在处理债务纠纷过程中,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与债务人进行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等。
2.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等。
3.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接受、处理与债务纠纷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书。
4.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处理债务纠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委托期限),到期后委托人有权撤销本委托书。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受托人在处理债务纠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 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支付期限)内,将费用支付至受托人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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