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思考题参考答案
1.一般计税方法如何进行应纳税款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额。
第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相应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
国务院规定可以差额计算销售额的,从其规定。
其中,对价为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
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是,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因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费。
(5)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如果纳税人在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则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相应的计算公式为:
应税销售额=
另外,对纳税人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也应该按照上述公式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发生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的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核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交易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交易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对于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即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或
组成计税价格=
其中,货物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货物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或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第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的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而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应当凭合法有效凭证抵扣。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相应的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
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增值税进项税额。
④从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以下简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
动产和金融商品对应的进项税额,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③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④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⑤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项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
①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③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第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予以退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如何设置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设置采用多栏的方式,在借方和贷方各设若干专栏加以反映。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和“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1)“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记录企业购进的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支付或者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企业购进的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支付或者负担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购进退回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销项税额抵减”明细科目,记录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明细科目,记录纳税人已交纳的当月应交增值税税额。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记录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税额。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5)“减免税款”明细科目,记录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借记本科目。除此之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
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也通过该科目核算。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明细科目,反映出口企业销售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应免、抵税额的计算有两种方法:
①在取得国家税务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抵免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②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抵免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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