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渝青联发〔20...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文件
重庆银监局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渝青联发〔200930
关于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诚信创业奔小康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万州、涪陵、黔江银监分局,巴南、渝北、永川、江津、合川监管办事处,各农村商业银行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和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共青团中
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要求,为切实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决定共同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首家合作单位,与团市委共同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诚信创业奔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下简称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创业致富项目一、指导思想
坚持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以青春建功新农村、诚信创业奔小康为主题,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成才为目标,以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成才的需求,推动各级团组织和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出台优惠政策,提供优惠创业贷款,降低青年创业成本;提供项目、市场、信息等系列创业服务,增强青年创业能力,力争启动当年完成1000笔贷款目标,支持1000名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各级团委要做好辖区内农村青年创业情况调查,对年龄在18岁至40岁、有创业能力、有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以乡镇为单位确定10名以上的服务对象,由区县团委汇总后建立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
(二)积极推荐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对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推荐有贷款需求的十大杰出青年农民、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优秀青年经纪人以及带动能力强且信誉良好的农村青年作为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对象,积极向贷款行推荐。
(三)协助做好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前期评审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掌握贷款条件,积极配合做好青春小康农村青年申请创业贷款项目的初审工作,指导贷款青年完善提供相关资料。各区县团委在收到材料后,要认真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在尽短的时间内推荐给区县支行。
(四)努力提高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办贷效率。农村商业银行各支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开通绿通道,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区县支行根据区县团委推荐情况将贷款意向通知辖内分理处,分理处对贷款对象和项目实地调查。对同意的贷款项目,按贷款操作流程及授信审批权限发放贷款。
(五)实行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信贷倾斜
1.灵活贷款额度。信用贷款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一般不超过5万元。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含联保),按各相关贷款类别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2.延长贷款期限。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还款期限可以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
3.优惠贷款利率。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对经区县团组织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项目,贷款利率可比同等条件下其他贷款利率优惠5%10%
4.创新贷款方式。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可采用信用、保证、联保、抵(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可探索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以及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加强与各类信贷担保机构的合作,充分运用再担保、联合担保等方式,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担
保。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产品,引入履约保险、财产保险降低信贷风险。
(六)实行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营造良好的信用政策环境,对农村青年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贴息扶持、税费优惠等。争取各类社会支持,帮助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探索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建立团组织协调推动,政府、银行、保险、农村创业青年共同承担风险的工作体系。争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出资成立农村青年创业基金,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担保、贴息或作为奖励基金。
(七)加强对农商行推动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指导力度。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商行推动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指导,督促农商行建立健全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制度和办法,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级团组织、农商行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行动。一是开展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项培训,加强团干部金融知识学习,推进金融知识进乡村活动;二是加强农村青年的诚信教育,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诚信创业奔小康主题宣
传教育活动;三是树立先进典型,培育和挖掘在青春建功新农村、诚信创业奔小康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自主创业、增收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借款人应在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各级团组织要建立青春建功新农村、诚信创业奔小康贷款台帐,加强对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协助农商行做好清收贷款工作。要定期开展贷款创业青年的信用评比活动,对诚实守信、创业成效明显的贷款青年,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三)建立制度,形成机制。一是建立帮扶培训制度。各级团组织要组织专家顾问为创业项目提供科技、管理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和扶持,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二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各级团组织、银监部门、农商行不定期举行协调会议,总结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贷款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监测,确保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三是建立推进机制。团市委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督导区县团组织加强对优秀农村青年的引导、服务。
附件:
1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申请表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银监局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2009年3月19日
主题词:金融  农村青年  小额贷款  通知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团中央,中国银监会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团委
共青团重庆市委办公室            2009324日印
(共印150份)
附件1
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为确保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团市委、重庆银监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联合成立重庆市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
  问:王志杰    共青团重庆市委书记
谭远胜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长:黄祖英    共青团重庆市委副书记
      重庆银监局纪委书记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副组长:陈方仪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及个人
业务部总经理
钟红兵    共青团重庆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
徐智宁    重庆银监局团委副书记
  员:刘江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及个人
业务部副总经理
      共青团重庆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团委书记
为做好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办公室主任:陈方仪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及
个人业务部总经理(兼)
钟红兵  共青团重庆市委农村青年
工作部部长(兼)
徐智宁  重庆银监局团委副书记
(兼)
办公室副主任:刘江桥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及
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兼)
    共青团重庆市委农村青年
工作部副部长(兼)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团委
书记(兼)
办公室成员:黄达军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及
个人业务部干部
谭俊英  共青团重庆市委农村青年
工作部干部
    共青团重庆市委农村青年
工作部干部
附件2
青春小康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电话
项目名称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所获奖励
申请创业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创业项
目简介
乡镇(街道)团  (工)委意见
区县(自治县)团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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