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农银发[1992]173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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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中国农业银行
公布日期
1992.08.21
施行日期借方和贷方是什么意思
1992.08.21
文号
农银发[1992]173号
主题类别
银行业监督管理
效力等级
行业规定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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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
  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的通知
  (农银发[1992]173号 1992年8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及其说明业经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讨论,并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改善和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中国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
  一、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政策性支农任务的同时,实施企业化经营管理。因此,农业银行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必须适应国民经济体制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服从宏观管理的前提下,积极开拓业务,搞活经营,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权限过分集中等项弊端,使农业银行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
  农业银行经营目标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行性的工作,在行长统一领导下,要以县(市)运行为基点,把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与经济利益挂钩,确保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的完成。
  二、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
  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设置分为宏观调控指标和经营效益指标两大部分。各项经营责任制指标,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核定下达。
  (一)宏观调控指标
  1.不突破各项指令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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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格执行各项支农政策和利率政策
  (二)经营效益指标
  1.各项存款增长率
  2.各项活期存款增长率
  3.资金运用率
  4.资金成本率
  5.呆滞呆账贷款占用率
  6.资金利润率
  三、利润留成资金的分配
  总行对各行实施“基数利润递增包干,基数留成相应增加,超收部分比例分成,留成资金统一下拨”的办法。
  (一)基数利润递增包干
  1.1993、1994、1995年各项存贷款平均余额的计划数,以1992年存贷款平均余额为基础,加上1990、1991、1992年三年实际平均增长的存贷款平均余额逐年递增计算。
  2.各项存贷款平均余额的利息收支按现行基准利率计算;内部资金往来按人、农总行规定利率计算。
  3.按地区分类计算呆滞、呆账贷款平均占用率,以确定各行的呆滞呆账贷款平均余额,呆滞贷款按50%计算利息收入,呆账贷款和国家规定挂账停息贷款不计算利息收入。
  4.一年以上定期储蓄应储未付利息,按定期储蓄存款平均余额分档次提足;对定期储蓄存款利息(以分行为单位)当年实付利息大于应付利息的部分,允许各行动用上年应付未付利息余额数。
  5.综合费用按总行核定的费用率和计划收入计算费用支出。对各行的综合费用按人员、机构和业务量各占40%、30%、30%的比例确定综合费用额;为保证各行综合费用的基本需要,对按“四、三、三”比例确定的综合费用人均不足8000元的行,按8000元保底计算;按上述规定计算出各行的费用绝对额,与收入挂钩计算确定各行的综合费用率。
  6.其他收入、支出按各行1992年实际数剔除特殊因素后加上1990、1991、1992年实际增长平均数计算。
  7.1993、1994、1995年基数利润的确定。先按上述六个方面政策重新计算出1992年的基数利润,然后计算出1993、1994、1995年三年每年基数利润递增的绝对数,逐步递增确定各年度利润基数,除政策性、特殊性因素调整外,其他方面因素不再调整。
  8.金融新业务利润实行单独管理(包括国际业务外汇利润、信托业务、证券业务、房地产业务利润)。为鼓励各行开拓新业务,总行对新业务基数利润进行单独核定,分别按照上年实际实现的新业务利润作为本年度的新业务基数利润,依此确定各行1993─1995年新业务基数利润。
  (二)基数留成相应增加
  即按职工人数、业务量、利润数各占“三、三、四”的比例计算各行1992年的基数留成资金,1993、1994、1995年的基数留成资金按此办法相应增加。
  1.计算1992年留成基数的有关规定:
  (1)职工人数按1992年末实际人数计算。
  (2)业务量1992年各项存贷款平均余额计算。
  (3)利润数按1992年重新计算出基数利润加新业务基数利润加总行对政策性贷款给予的调节利息收入计算。
  总行给予政策性贷款的调节利息收入,主要是对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政策性优惠贷款、人行补贴后仍低于基准利率的,补到基准利率计算调节利息收入。
  (4)留成基数的计算方法
唐朝皇帝顺序表  30%留成资金
  a.职工人数人均分值=──────
  职工人数
  30%留成资金
  b.业务量分值=──────
  业务总量
  40%留成资金
  c.利润分值=───────────
  利润总额(亏损不相抵)
  各项分值分别乘上各行的职工人数、业务量和利润,然后将三项乘积相加,即为应分得的基数留成资金。
  (5)为保证困难行的基本需要,对按“三、三、四”办法计算的基数留成人均不足2000元的行,在人均实际创利1993年达到1500元以上,1994年必须达到2000元以上,总行方能补足人均留成2000元。对人均创利低于上述水平的行,不再保留人均2000元的留利水平。
  2.1993、1994、1995年基数留成资金的计算。
  为保证各行后三年职工人数、业务量、利润增加而相应增加基数留成资金,在基期留成资金的基础上,以1990、1991、1992年三年平均增加的职工人数、业务量和测算出的三年利润增加数,分别乘以1992年职工人数、业务量、利润的基数留成分值,三项乘积相加,即为各行每年基数留成资金的增加数。在上年基数上加留成增加数得出后三年的留成基数。
游戏排行榜前十名  对1993、1994、1995年新业务增加基数利润部分,分别按上年的增加利润数为当年增加
的新业务基数利润,乘以1992年利润的留成分值,即为各行每年新业务基数留成资金增加部分。
  (三)超收部分比例分成
  在完成总行核定的利润基数后的超收部分,统一实行三、七比例分成,30%留给超收,70%上交总行。对金融新业务利润实行单独考核,凡完成新业务基数利润后的超收部分,统一实行五、五分成,50%留给超收行,50%上交总行。
  对不能完成基数利润的部分,按30%扣减有关行的基数留成资金(包括新业务)。
  (四)留成资金统一下拨
  按规定各行所得的基数留成资金、补贴留成资金、超收分成资金,在年终决算批复时,根据各行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的考核结果,由总行统一下拨各行。为解决年度中留成资金的需要,各行可先按总行核定的基数留成资金、补贴留成资金的80%预提使用,年终清算。各行留成资金,应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补充信贷基金,总行将根据财政部核批数和各行的实际利润数,按比例分配给各行。
  四、经营目标责任制指标的考核
  1.各行的宏观调控、经营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与各行40%的基数加补贴的留成资金挂钩,即按宏观调控指标占10%的比例,经营效益指标占30%的比例进行考核、奖惩。
  (1)宏观调控指标中的各项小指标各占5%。
  (2)经营效益指标中的六项小指标各占5%,未完成任务,依率扣减留成资金。呆滞、呆账贷款占用率各2.5%。
  2.对当年新发生的5万元以上案件和重大事故(单纯外部因素除外)造成资金重大损失,其当年未收回部分,等额扣减留成资金,以后收回予以返还。对综合费用超支,总行按财政部批复决算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清算汇差资金的行,总行按规定处以每天万分之三的罚息。
  3.各行应按总行规定的统一口径和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各项指标执行情况,经稽核部门审定后,随同年终会计决算一并上报。要增强各项指标的严肃性,严禁弄虚作假;对金融新业务各行不得采取转移收入、支出等形式,虚增新业务利润;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增的新
业务利润,一经查出全部缴总行,并对有关领导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4.总行将根据各行完成宏观调控和经营效益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办法另定)
  5.为了调动各行的创汇积极性,总行建立创汇专项奖励制度,即实现一美元利润奖励人民币四分。为鼓励组织低成本资金,向低成本资金倾斜,对活期存款平均余额(旬平均余额)比上年增加的部分按万分之三奖励;对定期存款平均余额(月平均余额)比上年增加的部分按万分之一奖励。以上三项奖励,以调动全行干部职工创汇和组织资金的积极性。
  各行在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奖励时,要克服平均主义,贯彻奖优罚劣的原则,真正做到经营效益与利益挂钩,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办法自1993年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总行负责完善和解释。各项经营责任制指标除国家政策性重大特殊因素报经总行协商调整外,一律不作调整。各行应根据总行制定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各行实际,制定辖内经营目标责任制,并报部属地备案。
  附一:经营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计算公式
  1.各项存款增长率
  本年各项存款月平均余额-上年各项存款月平均余额
  =───────────────────────×100%
  上年各项存款月平均余额
  各项存款指信贷统计月报项目代号350─358、361─372、394─395。
  2.各项活期存款增长率
  本年各项活期存款-上年各项活期存款
  月平均余额    月平均余额
  =───────────────────×100%
  上年各项活期存款月平均余额
  各项活期存款指信贷统计月报项目代号350─358、363─365、367、368。
  3.资金运用率
  各项贷款月平均余额+购入有价证券月平均余额
  +其他往来资金月平均余额+缴存准备金月均余额
  =───────────────────────×100%
  信贷基金+各项存款月均余额+向人行借款月均
  余额+其他往来资金月均余额
  各项贷款指信贷统计月报项目贷号400─46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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