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早期教育规划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
作者:
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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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期教育规划内容
1.早期奠基阶段规划
2005年,英国政府推出了“早期奠基阶段规划选调生”(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这一综合性的法律框架的核心目标是为早期教育服务设立标准,包括整合0~8岁的儿童保教服务;实施强行注册以加强监管;制定学前教育发展领域的目标,包括身体、社会与情感、交往、语言与认读能力、问题解决、推理与计算能力,以及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与创造性发展等方面。2012年修订了该规划,也相继修改了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局的督导办法与框架,并于2013年和2014年颁布了一系列指导文本以帮助早期教育机构和个体适应国家的新督导办法。总之,“早期奠基阶段规划”是一个关于制定标准的政策文本,它为早期教育服务质量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
2.儿童法案
英国早期教育战略规划及改革与行动框架已在以往政策中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不同级别政府的职责安排则有待明确,这就是2006年英国政府通过《2006儿童保育法》的主要目的。该法案是英国政府第一部专门关注早期儿童和保育的法律,有助于改变英格兰传统的早期儿童保育服务方式,对招商银行young卡1989年儿童方案中的关键内容也进行了修订。它首次定义了儿童保育的概念;以法律的形式确保了国家对儿童早期教育的持续财政投入;界定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不同职责、地方政府与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局的不同职责。
3.儿童计划
文艺女青年发型 布朗政府执政之后,一方面继续了布莱尔政府重视教育尤其是早期教育的理念,另一方面进行了新的改革。在政府机构上,将原有的教育技能部分为儿童、学校和家庭部以及创新、大学技能部。在这些部门成立后,政府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于英国基础教育进行改革的意见,并基于此,于2007年12月发布了《儿童计划:构建更加美好的未来》(The Children’s Plan:Building Brighter Futures)。这一计划明确提出“将英国建设成世界上最适合儿童成长的国家”的目标,为政府未来的发展描绘了新蓝图,提出了2020年要实现的十大目标。“计划”出台后,一系列新的行动与项目得以实施,包括“国家挑战”,对“惯性学校
(Coasting Schools)”林学专业的计划;“每个儿童都是作家”“每个儿童都是读者”谁家新燕啄春泥及“每个儿童都会计算”,“父母知道”项目,家庭干预项目,父母学习中心(The Family Learning Impact Funding)等。需要指出的是,“儿童计划”不仅包括早期教育阶段的服务,也包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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