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试析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作者:李红塔 林光明
来源:《今日财富》2017年第10
        一、对《社会保险法》的补充与完善
        金华百姓(一)相关概念的厘定
        《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两种,并进一步阐述了在两种制度下不同的适用主体及条件;其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仅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行支付但并未规定具体的用人单位不支付黄千硕的相关情形,而《暂行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四种用人单位不支付的情形,使相关责任的认定更为准确,为先行支付制度的实行奠定了基础。
        (二)确定相关时限
康乃馨花语代表什么        《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第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
win10安全模式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该项规定对审核提出了明确的时间限制,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三)明确救济途径
        《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了职工、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仲裁、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多元化的权利救济渠道为相关主体提供了全面的权利保障。对《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补充和完善,从价值理念到制度保障,无不体现了以劳动者为本北辙南辕戴小雨最后和谁在一起了的思想。
        二、《暂行办法》面临的考验
        (一)基金安全面临挑战
        猪的价格我国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资金主要来源是工伤保险基金,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秉持着未参保劳动者也应该享有与参保劳动者同等的工伤保险
待遇。的思想,依据《支付暂行办法》,工伤保险基金除了支付正常的工伤医疗费用和待遇外,还需承担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医疗费和相关待遇。基金支付范围的扩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成就了未参保人的相关利益诉求,但同时又考验着工伤保险基金的风险承担能力。鉴于此,是否考虑在每年财政预算中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提供部分资金支持,以财政措施保障工伤保险基金的充裕性不失为有力的辅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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