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连良琦
【期刊名称】《金融科技时代》
【年(卷),期】2014(000)002
【总页数】2页(P72-73)
【作 者】连良琦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大田县支行
【正文语种】中 文食用酒精可以消毒吗
(一)“银行”的诞生
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为智能手机提供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仅需少量网络流量即可快速发送免费语
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随后推出公众平台,通过这一平台,个人和企业都可以打造一个的,并实现和特定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与互动。各家银行纷纷入主平台,通过官方认证推出各自的作为营销渠道,体现客户服务创新。
2013年7月2日,招商银行首先推出“银行”,涵盖了业务办理、账户咨询、还款、投资、贷款、支付等多项业务范围,不仅可以实现借记卡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信用卡账单查询、信用卡还款、积分查询等卡类业务,更可以实现招行网点查询、贷款申请、办卡申请、手机充值、生活缴费、预约办理专业版和跨行资金归集等多种便捷服务。
(二)“银行”的现状
继招商银行之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相继上线,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部分银行计划升级其客服为“银行”。随着越来越多银行的加入,“银行”的大战也正式拉开。植物界的活化石
根据试用体验,大部分“银行”提供的业务范围仅限业务办理、账户咨询、理财产品营
销,形式上较为单一。而作为首家开办的招行“银行”,通过服务号在交互界面开发自定义菜单,引导用户办理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理财产品、生活缴费及信用卡账单查询、还款、分期等银行业务,并提供办卡、贷款等特服务。作为地方地性法人银行机构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不甘人后,重磅推出自己的“银行”,除可提供在售理财查询、业务咨询等个人金融服务外,如果将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与号进行在线身份验证后,其所下挂的账户即可使用账户管理和缴费、转账等支付类金融服务。
(三)“银行”的优势
一是有庞大的目标客户体。根据腾讯2013年7月的官方消息,用户数已接近5亿,月活跃用户突破2亿,其中25岁到50岁的用户超过50%。这些活跃用户是银行储蓄、理财、信用卡、电子银行和个贷等众多业务的目标客户体。二是银行可节约大量成本。“银行”目前似乎只有一些简单的查询业务,但却可以大大减轻银行柜台的工作量;而丰富而直接的交互体验完全可以替代短信,银行本身只需要付出低廉的运行成本。据招商银行估算,若完全取代其短信,其每年将节省短信费用22亿元。三是丰富的交互手段。的语音识别、图片发送、二维图形和地图定位功能都可以在客户服务和
业务办理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如果银行配有远程银行渠道,甚至可以更进一步,直接省去亲访面签的环节,利用实时视频的功能,让远程银行坐席对客户进行视频审核,既能够提高效率,又能够控制风险。
普普结局“银行”是继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之后出现的全新服务模式的电子银行,相对于传统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的移动终端交互体验,银行的交互手段更为丰富。它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是平台的庞大客户资源、优越的交互体验,但运行成本极其低廉。月光下的村庄铁蛋400字
然而金融消费者是否会真正买账还有待时间的检验。从去银行办理业务,到网上支付,再到利用手机支付,银行需要做的是提升消费者的支付安全信心,安全问题的解决须摆在首位。“银行”作为全新的事物出现,监管部门应要看到“银行”运作存在的操作安全性、系统安全性和监管真空等实际的问题。
(一)繁多
各家银行向公共平台申请认证的和微账号没有统一标准,推广银行二维码没有统一平台。如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为“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
coat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子银行”,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为“中国银行微银行”、“交通银行微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直接以“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本名作为公共号,部分甚至未经官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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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获悉,公共平台允许重名,非银行用户完全可以用银行同名的和银行LOGO来冒充银行,让金融消费者真假难辨。用户通过关注的有可能是钓鱼者发布的,金融消费用户的身份、账户等敏感信息有可能被非法窃取,存在安全隐患。
(二)银行系统存在非自建性
不同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的系统自建,银行高度依赖于后台服务器,完全搭建在公共平台上,所有收发电子消息均通过后台,一旦协议与数据包结构及其加密方法被非法破解,用户通过银行办理的业务时,用户的身份、账号信息可能会通过数据抓包与分析等方式被他人非法盗取。5.0推出支付后,用户发出的支付命令也有可能被篡改,导致用户资金损失。同时,银行在目前的功能更多的
是作为手机银行的一个承载平台,所以之前手机银行存在的安全隐患在银行上仍然存在。
(三)认证不严谨
银行是银行与腾讯公司强力合作的新生事物,各家银行的仅由腾讯公司旗下的相关团体负责审核与认证,是单纯的企业行为。申请的用户只须提交相关材料即可获得认证,对公共类的并没有提请相关的监管部门审批,由公共平台认证的各种“银行”没有国家银行监管部门的介入与审批,存在监管真空。
(四)“银行”用户安全性过份依赖用户本身
这种“信任用户”的安全模式对于安全观念较差或操作能力较弱的用户,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甚至支付密码很容易被盗取。一旦客户信息泄密事件或客户资金损失事件发生,银行、用户、腾讯公司的职责难于捋清,用户维权难度大。
(一)统一命名方式
建议各家“银行”以“银行名称+微银行”作为,以“英文简称_”作为微账号,分支机构不再申请,一家法人机构仅限申请一个。推广“银行”和二维码要统一在各家银行的官方发布。同时要求各家银行要及时将“银行”的、微账号、二维码到监管部门备案,并由监管部门统一发布在其供用户查询与验证。
(二)加强与腾讯公司的合作
针对“银行”开发专门的协议、数据包结构及加密方法,并利用数据传输“隧道”技术传输“银行”数据包。在后台使用专享的服务器,与其他公共账号的服务器在物理上进行隔离。“银行”与银行内部系统相连接,应符合电子银行接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银行”相连接的内部银行系统,应合理设置和使用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安全产品与技术,确保有足够的反攻击能力、防病毒能力和入侵防护能力。
(三)多部委参与
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部门联合发文,开展“银行”运行规范与运营安全整治活动,
对带有“银行”字样的与带有“bank”及银行客户电话号码的微账号进行清理,凡不属于银行机构申请认证的一律要求更名或者强制停号。由银行申请认证的要经监管部门重新认证。开办“银行”业务的银行要将、微账号、二维码向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备案,并将备案信息发布在上。
(四)签订服务协议
在服务协议中,银行应向客户充分说明利用“银行”进行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和采用适当的技术,识别与验证使用“银行”服务客户的真实、有效身份,并应依照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对客户作业权限、资金转移或交易限额等实施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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