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全国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指导性专业规范(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08年2月
目  录
 
 
 
一、“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最早源于1952年全国高校大调整时第一批设立的专业之一“光学仪器”专业。当时全国高等学校共设置本科专业215种。继浙江大学于1952年率先筹建“光学仪器”专业之后,北京理工大学(1953年)、天津大学(1958年)、上海机械学院(现上海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长春光机学院(现长春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1953)、武汉测绘学院(现武汉大学)(60年代初)等也陆续成立了“光学仪器”或“军用光学仪器”专业,成为我国最早从事光学工程高级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代表。“光学仪器”和“军用光学仪器”专业从50年代初设立到90年代初40年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防武器装备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进一步解决专业划分和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国家教委自1989年开始着手进行了第三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修订工作历时4年多,形成了体系完整、比较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并于1993年7月正式颁布实施。在这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中,“光学仪器”专业归并调整为“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专业代码080402)和“光学计量测试”(专业代码080407),归属于仪器仪表类(代码0804)专业;“军用光学仪器”专业归并并调整为“光电子技术”(专业代码080708),归属于电子与信息类(代码0807)专业。原设置“光学仪器”和“军用光学仪器”专业的院校于1994年相继更名,同时相应进行了课程体系的调整,在原有光学、机械技术的基础上普遍加强了电工和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类课程以及计算机和软件设计方面的内容。
1998年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将1993年版专业目录中理学类下设二级类16个,55种专业,工学类下设二级类22个,181种专业分别调整为理学类下设二级类16个,30种专业,工学类下设二级类21个,70种专业。其中与光学仪器和光电技术相关的专业分别调整为:工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606,归属电气信息类0806)、“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代码080401,归属仪器仪表类)或“信息工程”(080609Y,引导性专业目录);理学类“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71203,归属电子信息科学类)。至此,在工学类专业目录中不仅没有了与光学或光电信息为主题的专业,而且也没有与“光学工程”学科对应的支撑专业。各高校根据各自情况将有关的专业向这几类专业归并。
90年代后期以后,随着信息产业新技术的诞生与发展,光作为最主要的信息载体,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时期,出现了许多新的科学分支和技术增长点,国家建设需要大批具有信息工程知识背景,宽基础、高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了适应这种发展和需求形势,经过反复的调研和酝酿,借鉴众多的国内外大学经验,部分高校或正式将本校原专业更名/新建为“信息工程(光电信息方向,080609Y)”专业专业,或改办“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理学/工学专业,或明确“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方向)”专业;2001年通过将原专业整合和拓展后,南京理工大学向教育部成功申报“光电信息工程”(080616W)专业,电子科技大学成功申报“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080614W)专业,此后陆续又有部分院校在相关学科专业(如:“应用物理学”专业(070202)、“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080401)等)的基础上更名或新建“信息工程(光电信息方向)”专业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更名后,各校在制定相应的课程设置方案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光电信息技术中信息的产生、传输、处理、应用等各个方面内容,结合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状况合理地安排了课程比例,充分突出了光电信息结合、以光为主的特点,既发挥了以往专业的基础和优势又适应了信息产业技术发展的要求。到目前为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已发展到全国上百所高校,充分反映出该专业发展态势良好,且正在进入蓬勃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在教育部“十五”高等学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下设分委员会中,虽然有两个与“光电信息”类有关的分委员会“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其中也包含了部分高校工学和理学专业光电信息类专业的专家教授,但仍由于各分委会的主要方向定位问题,使得分委会对全国高校光电信息类专业的教学咨询和指导工作未能有效地开展,难以适应国内外光电信息技术和产业迅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十五期间专业与学科的关系见图1.1。对此,在教指委的支持下,(分)教指委委员及分委会高校协作委员在“十五”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发展战略和专业规范的研究和制定过程中,跨两个分委员会制定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发展战略和专业规范,提交到教指委受到充分肯定。同时,在充分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了设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建议。教育部高教司采纳了该意见,并在2006~2010年教育部“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新设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形成了图1.2所示专业与学科的关系,统一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教学咨询和指导工作。
图1.1  “十五”期间专业与学科的关系
 
图1.2  “十一五”期间专业与学科的关系
按照教育部“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划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学科包括了现有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的若干专业:
(1)        信息工程(光电信息方向),专业代码080609Y,工学
(2)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方向),专业代码080606,工学
(3)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方向),专业代码080401,工学
(4)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代码080616W,工学
(5)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71203,理学/工学
(6)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方向),专业代码070202,理学
目前“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培养方向主要涉及以下技术领域:
    (1)  光学/光电仪器 — 作为视觉功能的延伸(图像视觉的延伸)的工具。它包括光学/光电仪器的结构设计,光学镜头与系统设计及其工艺等,各种专用光学仪器;如军用光学仪器,测量光学仪器,天文光学仪器,物理光学仪器等。
    (2)  光子学技术 — 利用光子原理或光电相互作用原理的器件。它包括各种激光器,光电器件及红外探测器,光电成像器件,红外与夜视技术,超高速摄影,光阀,发光光源,短波及X射线光学等。
    (3)  信息光学技术 — 主要研究光信息的产生、传输、处理及图像显示技术。它包括光信息及图像处理术,图像及模式自动识别,全息术,自适应光学技术,光传输及通信技术,光学遥感技术,目标及传输特征数据库、光计算术等。
    (4)  光学技术及工程 — 主要研究光能应用、光加工及有关工程。它包括光武器工程,激光加工(工业),激光核聚变,照明工程,光学材料、薄膜、工艺、特殊光器件,光刻技术(用于微电子技术),微机械中的微光学技术。
(5)  光电交叉学科 — 主要研究光与物质的作用、新型光电材料、生物医学光学、视光学、能量学科与光电学科的交叉、环境学科与光电学科的交叉、海洋学科与光电学科的交叉等等。
 
目前全国高等学校的“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迅速发展,其主要原因表现在:
1) 本学科专业是多学科伸展和交叉的前沿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所涉及的技术处于当前信息技术最活跃领域,随着理论、材料、工艺、处理技术等的不断发展,使得光电信息应用波段不断扩展、光谱分辨更精细,应用模式不断推陈出新(例如,探测模式从以往点探测向成像探测、波动探测、偏振探测发展),各种新概念的光电材料和探测器不断涌现,由此促进了新型光电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同时,光电信息技术与生命科学、空间和海洋探测、新型农业等学科领域是当前最活跃的交叉领域,由此不断产生许多新的概念、研究方向和创新技术。
2) 学科专业适应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求
随着“光电信息产业是21世纪最具魅力的朝阳产业,它将成为21世纪的高科技主导产业”这一观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肯定和认同,国家发展光电技术和产业的一系列战略决策不断出台,国内重点建立了多个“光谷”中心,各种光电高新技术企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光通信、计算机外围光电器件、计算机内外部互连、传感智能化、民用航天等一大批光电信息领域的技术和产业相继出现,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就业需求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建设我国“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学科专业对于适应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发展、高新技术创新研究和产业发展的后备力量培养等具有重要意义,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和期待。
光电信息技术满足国防重大需求,在远程战略侦察,精确制导,战场侦察、夜视观瞄、光电稳像、定向定位,航空航天、光信息处理、传输与显示等武器装备中大量采用了现代光电信息技术,因此,近年来国防装备技术特别是创新武器装备的发展急需大量的多层次创新人才。
3) 本学科专业具有完善的学科结构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方向与硕士、博士研究生学科有合理的对应和衔接,既有较宽的本科出口,也能进一步深造。本学科专业不仅设置有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等直接对应的学科,而且相应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为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其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本学科专业学生继续学习深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为了适应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近年来许多重点高校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学科专业作为诸如“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和“985工程”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重点方向之一,进行了重点投资建设;同时一些新兴高校也将使得“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学科专业作为向信息技术领域伸展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从而使教学和科研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提高了各层次人才的培养能力。
4) 本学科专业具有良好的就业竞争力
学科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直接影响招生生源,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是使学科专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重要保证。近六年来,在全国就业压力逐年增大的情况下,各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毕业生一次就业率接近100%,其中考取全国各高等院校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或出国继续深造的占毕业生总数近半数,其余大部分毕业生均进入与信息产业相关的企业、公司与事业单位(如通讯、记录、信息处理应用、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从事光电技术研究、生产、营销或管理工作。
5) 学科专业具有优秀的学生来源
稳定的高素质生源是提高专业水平的前提。由于“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处于信息技术前沿,学科发展前景广阔,培养层次完整,社会需求旺盛,因此,一直是全国各高校中入学成绩位于最高分之列的专业之一,考生趋之若鹜,使该类专业的入学分数水涨船高。
鉴于与“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密切相关行业——信息光电子技术和产业的稳步快速增长趋势,入学生源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内该学科专业仍属新兴专业的情况,在未来若干年内社会对专业各层次人才需求将会仍然保持旺盛和稳步发展的态势,并有可能进一步出现国内高校增设“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发展趋势,使整个“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在目前全国保持规模的整体状况下略有增长。
1.1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主干学科概况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对应的主干学科是“光学工程”。该学科是根据1997年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将“仪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光学仪器”二级学科、“兵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军用光学”二级学科、“电子学与通信”一级学科下的“物理电子学与光电子学”二级学科中的“光电子学”部分合并共同组成“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工学类,代码0803,其下未设二级学科)。其中“光学仪器”和“军用光学”学科分别在1981年和1984年首批和第2批拥有博士点学位授予权,1985年“光学仪器”学科被批准设立博士后流动站,1988年“光学仪器”和“军用光学”学科都拥有重点学科单位。
几十年来“光学工程”学科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地完善和提高,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性研究的重要力量。2002年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科技发展的趋势和国家财力的可能,教育部审核批准了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其中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和长春理工大学8个高校的“光学工程”学科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共有9个光学工程相关实验室被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6个被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行列*,此外,中科院有6大光机所、国防科工委下属十大工业集团公司下属数十个与光电信息相关的专业实验室以及国防重点实验室,每年有超过千人进入各学校或实验室,从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目前光学工程学科的研究方向很广,涉及光学、光子学、信息、通信等科学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光电材料与探测器、激光技术、光电测试与计量技术、传感及测量信息技术、光存储技术、全息学与光电信息处理、图像处理技术、先进光学加工技术、光学仪器及光学系统设计、自适应光学、薄膜技术、电子光学、光电成像技术、红外技术、弱光探测成像技术、光电检测技术、光电医疗仪器、导波光学、光电器件及网络技术、光电显示技术、生物医学光子技术、光通信技术、光谱探测与成像技术、光电遥感/遥测技术等。
1.2 光学工程学科的方法论介绍
主干学科“光学工程”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1) 光学工程具有严密的、系统的理论特征,它本身是具有坚实数学、物理基础的技术科学之一,从事光学工程的学习和研究,必不可少地需要数理基础;2) 光学工程具有鲜明的科技前沿性,它紧密地和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微电子和光电子技术联系在一起,它提出和研究的问题都有明确的实际应用背景,研究课题来自于实际,其成果会不同程度地推动信息社会的发展;3) 光学工程具有明显的推动社会进步的特征,尤其当前的光电子技术、光子技术等关系到现代科技、工业、农业和国防科技的发展,它的每一项研究成果都将在改变客观世界的同时,不同程度地推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在光学工程技术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重要的科学方法与科学思想,不仅推动了光学工程学科自身的发展,也使得它成为最具方法论性质的学科之一。光学工程学科的科学研究过程中,具有方法论性质的主要方法有:
1)数学物理方法:任何一个光学工程领域研究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建立一个数学物理模型进行描述、分析,也可以从数学物理模型的仿真分析中总结出指导实际光电器件和系统设计、开发和应用的基本规律,从而减少盲目性。
2)系统科学方法的核心是将研究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以使思维对应于适当的抽象级别上, 抓主要矛盾,力争系统的整体优化。首先从系统的观点出发,考虑其组成部分或整个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其次,在光学系统的设计过程中,影响因素极其复杂,有时甚至达到无从下手的程度,此时抓住主要矛盾,忽略次要因素的影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另外,分别追求光学系统的单项优化指标,势必会造成加工困难、成本昂贵,但利用系统各部分缺陷的相互补偿,可得到最低成本下的最优化方案。
3)宏观、微观相结合的方法:光学工程领域研究的问题既涉及微观光子-电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又涉及宏观的器件及所构成的复杂大系统。因此,要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从宏观到微观,再从微观到宏观,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4)多学科融合、综合集成方法:光学工程是以物理学一级学科中的光学(技术)为主要基础的交叉综合学科,其知识领域涉及物理学(特别是光学)、数学、电子技术、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精密机械、机电工程、控制科学、通信等多学科,因此,任何一个光学工程研究的对象都是多学科知识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结晶。这就必然要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人员应该具备多学科交叉的知识和综合集成的能力。
5)哲学的思维方法:从哲学的角度观察,可以发现光学工程领域研究的问题很多都蕴涵着朴素的哲学原理和方法,如对光的波粒二像性理解、采用光学手段侦察对方的同时也为对方反侦察提供了可能,等等。这就要求从事该领域工作的人员应该把握哲学的思维方法,能深刻理解矛盾的双重性以及相互转化的方式和条件。
 
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在教学中可以突出不同的方法要求。一般地,要求掌握系统设计中的典型设计方法.
 
1.3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相关学科及影响本专业教育的因素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相关学科主要有:
(1)    物理电子学(080901),属于“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工学。
(2)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一级学科,下设“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1)和“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080402)两个二级学科,工学。
(3)    光学(070207),属于“物理学”(0702)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理学
(4)    生物医学工程(0831),一级学科,工学
影响本专业教育的因素包括:
1) 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与本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产业状况及其发展;
2) 国家教育政策的扶持和激励学术发展的各项体制;
3) 指导本专业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标准;
4) 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基础、投入经费、师资力量、产业支持等。
1.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学科内涵
①    以光作为信息传递的媒介,进行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与了解,特别是作为视觉及其它人身感观的延伸,包括图像及多维时空信息的传输、存储、处理、显示等。
②    光的产生,如激光、发光光源等。
③    光对物质相互作用的应用,如光敏探测器件、光刻蚀、光化工等。或以光能量作为加工手段,如激光加工、激光核聚变、光能应用等。
④    利用光学等效原理进行图像及多维时空结构的观察及处理,如微光夜视技术、变像管高速摄影等。
1.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的制定原则
本指导性专业规范将根据目前全国高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分布特点,按照主干学科涉及的主要研究方向制定专业规范,为专业教学改革提供依据,为专业教学认证建立基础,为新办同类专业提供标准。
本指导性专业规范依据以下原则制定:
l      遵循多样化与规范性相统一的原则;
l      遵循拓宽专业口径的原则;
l      遵循规范内容最小化的原则;
l      遵循核心内容最低标准的原则。
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
2.1培养目标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二十一世纪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宽基础、高素质、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学生主要学习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光电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设计、开发、集成及应用光电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相关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等工作。也可在本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根据培养规格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综合能力;
2)掌握本专业必须的较宽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
3)获得较好的光电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训练;
4)熟悉本专业领域内1~2个专业方向或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5)具有一定计算机相关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较熟练使用计算机工具,解决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6)掌握文献索引、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悉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创新意识。
2.2  培养规格
1)基本学制:4年
2)学位:
对完成并符合本科培养方案主修要求的学生,授予工学或理学士学位。
如设双学位或辅修专业,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课程学分和技能训练的最低基本要求。
3)培养规格:
社会不同领域、不同分工对本专业人才有着不同的需求,国家需要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规格和模式,各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形成自己的特。
本专业培养规格主要分“科技研究型”和“工程应用型”两大类。“科技研究型”培养计划的学时分配应适当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倾斜,实践教育环节要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工程应用型”培养计划的学时分配应适当向传授专门应用技术的专业课倾斜,实践教育环节注重培养学生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
考虑学生在宽厚基础上的专业发展,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成以下三个专业方向:
(1)以光电器件、材料和激光技术为主的光电子方向;
(2)以光电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存储、显示为主的光电信息方向;
(3)以光学设计、光电检测技术、光电仪器及系统为主的技术光学方向;
(4)其他:允许学校在上述三个专业方向外的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设立新的方向(如光电目标探测与识别)。
所有方向必须具备本规范规定的统一专业培养目标,统一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核心课程。
 
4)培养要求:
l        科技研究型:
本专业培养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各研究方向上(光电子器件方向、光电信息方向和技术光学方向)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至少一个专业方向上的专门知识、熟练的实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科技人才。学生应在素质、能力和知识诸方面得到培养和锻炼,并可以进一步深造,成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学科的专门研究人才和师资,也可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中从事相关的设计、研究及管理工作。
l        工程应用型:
本专业培养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具有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方面知识和实际工程能力的应用技术复合型专业人才。学生接受工程技术基础、科学研究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训练,培养过程突出以光子和电子为信息基本载体的信息特征,体现信息产业高速发展、学科交叉的趋势。毕业生应能够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中从事相关的设计、开发及管理工作。
2.2.1 素质结构要求
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与人文素养,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恪守并践行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勤奋敬业的科学精神;并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素质结构
要  求
备注
思想道德素质
政治素质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思想素质
努力为人民服务,热心改革开放,具有爱国情怀,恪守并践行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勤奋敬业的科学精神,保持乐观进取、积极向上的思想状态,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道德品质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守法、团结协作、尊敬师长、敬老、乐于助人、礼貌谦逊、为人宽容、待人真诚、勤俭自强、勤奋学习,行为举止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并能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法制意识
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
 
诚信意识
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思想,以诚待人、以诚建业,求真务实、言行一致。
 
团队意识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关心集体,能够与他人协作、沟通。
 
文化素养
具有宽厚的文化知识积累,初步了解中外历史,尊重不同的文化与风俗,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文学艺术修养
初步了解中外文化艺术,有一定的鉴别和欣赏能力,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现代意识
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现代意识和精神。
 
理性意识
善于利用理性的力量客观分析实物,避免主观冲动与盲动。
 
人际交往意识
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与他人沟通的能力,有较强的与社会和他人交往的意识和能力。
 
专业素质
科学素质
科学思维方法
了解掌握本学科具有的一般方法论特点,培养训练科学的思维方法,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科学研究方法
了解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求实创新意识
在学习前人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创新的思想。
 
科学  素养
养成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不断追求真理的良好科学素养。
 
工程素质
工程  意识
能够从系统的角度出发体现工程意识,综合考虑工程问题。
 
综合分析素养
能够善于利用矛盾分析的方法,从工程系统中理清关键技术和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工程方案。
 
价值效益意识
能够加强价值效益意识,分析工程性价比。
 
革新  精神
能够在工程实践中,坚持不断革新精神,善于发现不足和缺陷,不断改进与提高。
 
身心素质
身体素质
身体健康,至少达到相应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合格水平。
 
心理素质
有正确评价自己与周围环境的能力,有一定的对困难、对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
 
 
2.2.2 能力结构要求
具有较强的通过自学获取知识的能力、科技写作与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和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实验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实践能力、科技开发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跟踪掌握该领域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
 
能力结构
要      求
备注
获取知识的能力
自学能力
掌握自学方法,具有较强的通过自学获取知识的能力,能够独立思考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表达能力
有一定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交流思想、进行沟通。
 
社交能力
善于发现各种获取知识的资源和渠道并合法利用。
 
文献检索能力
熟悉常用检索工具,了解本专业相关信息的检索渠道。具有通过网络或其它检索工具获取和利用文献信息资源的能力。
 
 
应用知识的能力
综合应用知识能力
基础知识牢固,有较强的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
 
综合实验能力
熟悉本专业相关实验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综合实验能力。
 
工程综合实践能力
熟悉本专业工程环境,了解本专业基本工程现状,有一定的工程综合实践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
牢固树立创新思维的意识,初步具有创新能力,能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现、总结,提出新的观点、新的想法。
 
创新实验能力
能够在综合实验能力的基础上,初步具有创新实验能力,能够对实验进行改进或设计新实验
 
科研开发研究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技开发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跟踪掌握该领域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
 
 
2.2.3 知识结构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较丰富的计算机及信息科学、方法论和伦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人文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历史学、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的基本知识;在自然科学方面,具备坚实的数学、物理、化学基础知识,了解相关学科、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的知识;在专业知识方面,除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领域较宽的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电子技术知识和工程能力,具有较好的机械、自动控制等方面的工程能力;同时还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基本知识。
知识结构
要       求
备注
工具性知识
外语
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通过相应考试并能够达到一定的使用外语能力。
 
计算机
具有较丰富的计算机技术应用知识
 
信息技术应用
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具有获得信息的基本技能。
 
文献检索
掌握文献索引、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网络资源和各种信息渠道。
 
方法论
了解一般性方法论及本学科专业具有的方法论特点,能够有意识地指导自身的学习和实践。
 
科技方法
了解一般性常用科技方法,掌握基本的科技技巧、方式和方法。
 
科技写作
有一定的科技写作知识,能够完成相应的学习报告、实验报告和毕业论文等的撰写。
 
人文社会科学
文学
初步具有一般的文学知识和阅读写作能力,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历史学
初步具有一般的历史学知识,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哲学
具有一定的哲学基本知识,能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辩证地看待事物,求真务实。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思想道德
熟悉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了解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政治学
具有一定的政治学知识,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艺术
初步具有一般的艺术知识,有对艺术的鉴赏能力。
 
法学
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了解国家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社会学
具有了解和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在重大社会事件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心理学
有一定的心理调适能力,心理健康,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自然科学知识
数学
达到高等学校高等数学和工程数学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物理学
达到高等学校工科非物理专业物理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工学学士)。
系统学习普通物理和近代物理学主要课程,达到高等学校工科物理专业物理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理学学士)。
 
化学
具有大学化学要求的基本知识,达到高等学校工科非化学专业化学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交叉学科
了解相关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的知识。
 
 
工程技术知识
工程制图与机械学
掌握工程制图基础知识与精密机械设计方法和技能,达到工科非机械专业大学生基本要求。
 
 
电工电子学
能熟练掌握电工电子学知识,达到高等学校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计算机技术
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接口技术和网络相关知识,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提倡达到程序员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水平。
 
 
信息技术
能熟练掌握信息知识及其应用技术,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工程实践
具有简单工程实践训练经验,熟悉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一般方法,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经济管理知识
经济学
具有经济学初步知识,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管理学
具有管理学初步知识,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专业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
能系统掌握本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达到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专业方向知识
能系统掌握光电子、光电信息、技术光学等专业方向的专业理论知识,达到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三、“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教育内容
3.1  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
3.1.1人才培养的教育内容及知识结构设计的理论依据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教育内容及知识结构设计的理论依据是:高等院校理工科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人才的培养需体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注重加强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素质的培养;尤其重视实践教学,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为此特别设计适当的知识体系,以强化知识结构,使每一个知识模块构成一个适当的训练系统。
本规范重视知识单元的设计和课程体系建设,通过具体定义一个较小的核心课程体系及典型课程,为各高等学校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提供个性化发展的空间,以适应不同学校的学生来源,教育资源,以及培养目标上的差异。
3.1.2教育内容及知识结构的总体框架
按照顶层设计的方法,理工科本科专业教育内容和知识体系由普通教育(通识教育)内容、专业教育内容和综合教育内容三大部份及15个知识体系构成:
通识教育内容包括:①人文社会科学,②自然科学,③经济管理,④外语,⑤计算机信息技术,⑥体育,⑦实践训练等知识体系;
专业教育内容包括:①相关学科基础,②本学科专业,③专业实践训练等知识体系;
综合教育内容包括:①思想教育,②学术与科技活动,③文艺活动,④体育活动,⑤自选活动等知识体系。
表3-1  人才培养的教育内容及知识结构的总体框架
广角变焦镜头
知识领域
要    求
备注
通识教育
 
人文社会科学
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自然科学
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经济管理
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外语
具有一定的读、写、听、说能力,达到高等学校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计算机信息技术
能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知识及其应用技术,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体育
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实践训练
能熟练掌握本专业理论、工程实践及应用知识,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专业教育
相关学科基础
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为专业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本学科专业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及其应用技术。
 
专业实践训练
能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运用于专业工程实践和实际工作。
 
综合教育
思想教育
设课应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可根据各校实际,采用灵活方式进行。
 
牛档
学术与科技活动
可依托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社团进行,应着力做好辅导教师、场地、经费等方面的落实工作。
 
文艺活动
达到理工科大学生基本要求。
 
 
体育活动
能积极参加各种学术和科技活动。
 
 
自选活动
开设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文艺、体育、科技等课外活动。
 
 
 
3.2  知识体系
面向高等工程教育的“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其知识体系结构包括基础知识层、技术基础知识层和专业应用知识层等三个层次(如图1),其中基础知识层属于通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层和专业应用知识层属专业教育。
 
 
 
 
 
 
基础知识层
专业基础知识层
专业应用知识层
知识领域:自然科学基础、人文与社会科学
知识单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大学物理、化学、矢量分析与场论等;
哲学、经济学、军事、法律、管理、英语等。
 
 
知识领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知识单元:光电信息获取、传输、处理、应用
图1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三层知识体系结构
 
 
 
 
 
 
 
 
 
 
 
 
 
 
各层结构中包括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三级内容(如表3-2),一个知识领域包括若干个知识单元,一个知识单元又包括若干个知识点。知识单元可分为核心知识单元和选修知识单元两种类型,核心知识提供知识体系的最小集合,是专业在本科教学中必要的最基本知识单元;选修知识单元是指不在核心知识单元内的其它知识单元。其中,专业教育知识领域的核心知识单元是与各院校的应用方向特有关的一组重要的基础课程,该组课程由各院校根据自己的特自主选择,“科技研究型”与“工程应用型”的侧重应有所不同;选修知识单元包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深层次课程、前沿性讲座、体现各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特的课程。
 
 
表3-2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知识体系一览
知识领域
核心知识单元
选修知识单元
 
通识教育
人文社会科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体育
通识教育专项(包括:文化素质教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等)
 
自然科学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
矢量分析与场论、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计算方法、大学化学、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导论、环境科学导论等
经济管理
管理概论
经济学基础
外语
大学外语
大学英语选修、科技英语、原著及原声电影赏析
计算机信息技术
计算机科学导论、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
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
体育
基本知识和训练
单科运动训练
实践训练
军训
社会实践、公益劳动
专业教育
基础知识
物理类(理学):近代物理学及实验(量子力学、固体物理、电动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物理类(工学):近代物理学及实验部分内容(至少有量子力学)
机械类:工程制图基础
电子类:电路基础及实验、电子技术基础及实验(包括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
信息类:信号与系统、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光电类基础:工程光学(包括应用光学、物理光学)、光电技术基础与实验。
物理类:半导体物理、工程力学、近代物理学其它内容(工学);
电子类:电子线路设计与仿真、电路与信号系统实验、可编程逻辑电路设计;
机械类:精密仪器仪表机构设计;
信息类:单片机技术、控制理论基础、通信原理、数据结构等;
光电类基础:光学设计、公差与误差理论、光电电子技术、光电子学基础、辐射度学与光度学、度学、精密机械等
 
专业知识
光电子方向:光电子学、光电子器件及实验
光电信息方向:信息光学基础、光电信息处理及实验
技术光学方向:光电仪器原理、光电检测技术
 
MEMS技术、非线性光学、集成光学、光电成像原理与技术、激光原理与技术、光电图像处理、光电显示技术、视频技术、光纤传感器原理与技术、光存储技术、现代光学测量技术、军用光电系统、光谱分析与测试技术、生物医学光电子技术、遥感技术概论、光电制导与跟踪、光电目标探测与识别技术
专业实践训练
生产实习、专业课程设计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观摩性实践教学活动
参观企业研究所等
专业前沿知识/跨学科专业知识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现状与展望(专家讲座)
 
 
3.3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必须加强实性践环节的教学,采用顶层设计的方法,总体构建实践性环节教学体系,着重培养以下能力:1)工学:实验技能、工艺操作能力、工程设计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2)理学:实验技能、科学研究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实践教学可采用独立设置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科技训练、综合论文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可根据各校教学计划灵活掌握,如采用现场集中实习的3+1模式(即3学年的课堂教学加1学年的集中实习)或将实践教学集中在每学年的小学期(共3个)完成的模式。各类主要实践教学内容和最少参考学时如表3-3所示。
表3-3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实践教学参考体系
实践教学
环节
内 容
学时、学分
周 数
类别属性
课程实验
教学
基础课实验和专业课实验
(单独设课)
已计算在课程学分中
 
 
实验技能培养
专业实践教学
专题 实验
玫瑰话语
金工实习(生产实习)
27-28
2
机械操作能力培养
工艺实习
2
工艺操作能力培养
系统设计与实践
2
工程设计能力培养
综合 实践
专业课程设计
3-4
工程设计能力培养
毕业设计
16
科学研究能力培养
社会 实践
认识实习或社会调查
2
社会实践能力培养
科技创新活动
创新大赛
2
 
科学研究能力培养
3.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创新训练体系
为加强和突出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体系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1)    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的训练;
(2)    本学科研究方法的训练
(3)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
(4)    大学生创业训练(工科学生可以开展)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创新训练参考体系见表3-4,各学校应参考表3-4将创新训练作为课程安排纳入教学计划。
表3-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创新训练参考体系
课  程  类  别
内 容
创新训练
综合素质课程及讲座
人文与社科、经济与管理、艺术类等课程及讲座
创新意识训练
综合素质课程及讲座
有关学科,特别是新兴科学、交叉科学前沿知识课程及讲座
创新意识训练
课程实验
课程实验和课堂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敢于创新,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效果。
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训练
综合性课程设计
从提高综合能力出发,作为单独课程开设的与专业知识相关的综合性课程设计。
本学科研究方法训练
特别课程
帮助学生增强交流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技术技能,以及有关道德规范教育的课程,例如:
大作业;专业道德规范和法律;团队开发等。
大学生创新性训练
科技创新活动
创新大赛
大学生创新性训练
毕业设计
 
大学生创新性训练
社会实践
 
大学生创业训练
 
四、“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课程参考体系
课程体系未分“科技研究型”和“工程应用型”,但基本兼顾两种类型培养规格。对培养规格的定位,各校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特,在知识体系框架下构建课程体系。课程可以按知识领域进行设置,也可以由一、两个知识领域构成一门课程,还可以从各知识领域中抽取相关的知识单元组成课程,或将课程建立在知识单元基础之上,无论如何最后形成的课程体系应覆盖知识体系的知识单元尤其是核心知识单元。课程体系由核心(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核心课程应覆盖知识体系中的全部核心单元及部分选修知识单元;选修课程为选修知识单元或反映学科前沿的内容,各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或调整。在对社会人才需求预测的基础上设置各具特的专业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模块,可以突出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培养特,还特别有利于增强毕业生的竞争力。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课程参考体系见表4-1。其中,通识教育部分课程的任务在于构建一个适合所有专业方向的坚实的、适应面较宽的基础知识平台,给出学分选择范围是为了留下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科技研究型或工程应用型)和教育改革要求进行调整的余地。
专业基础课程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是在公共课程平台基础上向本学科体系的拓展与延伸,体现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共性,为专业方向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该部分为各专业方向的公共课程,但各专业方向可根据自己的特有所侧重,但对如何侧重本规范不作硬性规定。这部分教学的基本要求是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知识以及光电信息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掌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课程的体系框架及分析研究方法;了解现在光电信息学科的最新发展及前沿领域。
专业方向课程突出与本专业密切联系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训练与培养,使学生具备较宽的适应面和较强的应用能力。专业方向课程教学内容丰富,核心课程和其它课程各校可根据本校特点和社会需求情况自行确定。在各专业方向课程组中,各校应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一定比例的实验(实践)教学课。专业方向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某一专业方向课程的学习应由该方向的若干门课程组成,使学生在1~2个专业方向上进行较为深入的学习和实践训练。
表4-1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课程参考体系
知识
门类
知识
领域
学分
核心课程
选修课程
备注
通识教育
人文社会科学
66-7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体育
通识教育专项(包括:文化素质教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等)
 
自然 科学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
矢量分析与场论、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计算方法、大学化学、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导论、环境科学导论等
 
经济 管理
管理概论
经济学基础
 
外语
大学外语
大学英语选修、科技英语、原著及原声电影赏析
 
计算机信息 技术
计算机科学导论、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
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
 
体育
基本知识和训练
单科运动训练
 
专业教育
专业
基础
46-52
物理类(理, , 学):近代物理学及实验(量子力学、固体物理、电动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物理类(工学):近代物理学及实验部分内容(各校可根据专业方向选择)
电子类:电路基础及实验、电子技术基础及实验(包括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
机械类:工程制图基础
信息类:信号与系统、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光电类基础:工程光学(包括应用光学、物理光学)、光电技术基础与实验
物理类:半导体物理、工程力学、近代物理学其它内容(工学);
电子类:电子线路设计与仿真、电路与信号系统实验、可编程逻辑电路设计;
机械类:精密仪器仪表机构设计;
信息类:单片机技术、控制理论基础、通信原理、数据结构等;
光学类基础:光学设计、公差与误差理论、光电电子技术、光电子学基础、辐射度学与光度学、度学、精密机械等
可根据专业方向或特选择或调整
专业
24-27
光电子方向:光电子学, 、光电子器件及实验
光电信息方向:信息光学基础、光电信息处理及实验
技术光学方向:光电仪器原理、光电检测技术
(建议专业核心课程学分范围:8-10学分)
灯罩材质MEMS技术、非线性光学、集成光学、光电成像原理与技术、激光原理与技术、光电图像处理、光电显示技术、视频技术、光纤传感器原理与技术、光存储技术、现代光学测量技术、军用光电系统、光谱分析与测试技术、生物医学光电子技术、遥感技术概论、光电制导与跟踪、光电目标探测与识别技术
可根据专业方向或特选择或调整
实践教育
24-27
金工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综合实验、毕业设计、科技创新活动、社会调查等
 
总学分
160-180
 
表4-2  部分核心课程的学习目标、所含知识点及建议讲授学分参考值
序号
知识单元名称
学习目标
所含知识点
学分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人文、社科、外语、计算机和管理科学基础知识
按教育部规定
3
2
中国近代史纲要
按教育部规定
3
3
思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按教育部规定
4
4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按教育部规定
2
5
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
按教育部规定
1
6
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教育
按教育部规定
1.5
7
体育
体育知识和身体锻炼
4
8
大学外语
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培养和训练
10
9
计算机科学导论
计算机科学的发展、初步了解计算机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硬件、软件、网络、数据组织等)、计算机科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2
10
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
C++语言、数据结构、数据库
3
11
高等数学
工程用数学基础知识
掌握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积分学、向量代数和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积分学、无穷级数(包括傅里叶级数)、常微分方程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运算技能
11
12
线性代数
矩阵、行列式、方程组
建议最低总学分10
13
概率与数理统计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数理统计方法
自动关机怎么设置
14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复变函数微积分、留数理论及应用
15
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
数理方程基本概念和常用解法、特殊类型的常微分方程解法、解的性质及应用
16
大学物理
大学普通物理学知识
力、热、声、光、电等普物知识和相关实验
7
17
大学物理实验
2
18
信号与系统
信息科学类基础知识
加拿大摩洛哥预测
连续/离散时间系统时域/频域分析、信号的傅氏、拉氏、Z变换
3
19
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计算机工作原理、微机的基本指令系统、微处理器、存储器、总线及接口电路、外部设备
3
20
近代物理学及实验
近代物理学知识
量子力学、固体物理、电动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理学)
12
量子力学、电动力学(工学)
6
21
电路基础及实验
电工技术基础知识
电路基础知识、电路基本定律
4
22
电子技术基础及实验
模拟及数字电子电路知识
模拟电子电路及实验、数子电子电路及实验
8
23
工程制图基础
工程用机械技术基础知识
工程投影、制图
3
24
工程光学
获得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基础知识
几何光学(几何光学基本定律与成像概念、理想光学系统、光能及其传播计算、典型光学系统、像差概论、光学系统的像质评价)
物理光学(光的电磁理论基础、光的干涉和干涉系统、光的衍射、傅里叶光学、光的偏振和晶体光学基础)
6
25
光电技术基础及实验
光源、光电探测器、光电信号处理方法、光的控制、典型系统简介以及相关实验
4
26
光电子器件
获得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知识和系统设计知识
(各校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或特选择课程和知识点)
光电子器件工作原理和系统应用、光电子器件/系统设计与实验
半导体光电子器件制作技术
 
5
27
光电子学
半导体概要、半导体光学性质、半导体光波导、自发辐射和受激跃迁、光放大原理、光学谐振腔、光学系统分析方法、高斯光束、激光辐射特性、激光振荡控制、典型激光器
4
28
信息光学基础
信息光学基础理论、光学全息和计算全息、空间滤波、光学相干和非相干处理
3
29
光电信息处理及实验
光波导器件制作技术、光纤传感技术及传感器设计与调试、光纤通信技术实验、全息技术实验
5
30
光电仪器原理
光电仪器设计概论、仪器精度分析与计算、现代仪器设计方法、光源及照明系统、光学元件的选择与调整、运动/定位与测量、典型仪器原理与分析
3
31
光电检测技术及专项实验
各种光电检测技术及系统
5
核心课程学分总计建议范围
105-116
 
五、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教学条件
内容
培养人才模式
教学条件
师资力量
科技研究型
有一支年龄及知识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专业师资队伍,有学术造诣较高的本专业学科带头人。生师比≤13,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60%,其中,博士≥3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小于≥50%,教授上课情况100%。如果有兼职教师,每2名兼职教师折算成一名专任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4。
工程应用型
生师比≤18,教师队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40%~5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30%,教授上课情况100%。如果有兼职教师,每2名兼职教师折算成一名专任全职教师,兼职教师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4。应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
教材
教材选用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或专业规范要求,专业课的教材60%以上应成为正式出版教材。教材要求基本概念原理清晰,跟上时代的发展,优先选用近5年内出版的优秀教材,也可选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相关教材。鼓励适当选用国外优秀原版教材。讲义的应用应由学校聘请相应资历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审核签字。讲义作者不得审核自己的讲义。
图书资料
科技研究型
图书馆应拥有数字化资源和具有检索本专业及相关学科和其他各种信息资源的工具,如万方数据、Springer、CNKI、超星图书等。生均专业图书量不低于100册,其中50%为专业书籍计算,每年生均图书进书量不少于4册。学生总数按照学生折合人数*计算,专业期刊每期按照1册计算。
工程应用型
图书馆应拥有数字化资源和具有检索本专业及相关学科和其他各种信息资源的工具,如万方数据、Springer、CNKI、超星图书等。生均专业图书量不低于80册。每年生均图书进书量不少于3册。学生总数按照学生折合人数*计算,专业期刊每期按照1册计算。
实验室
用于本专业教学的专业实验室面积至少为:在校学生数×1.2m2。专业基础实验室面积至少为:在校学生数×0.8m2。为保证实验效果,一般实验小组的人数在4人以下。有条件的学校应努力达到教育部合格实验室标准。
专业的基础课程实验应按照学校基础实验的较高要求开设。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满足必修专业课的实验要求。用于教学的实验室固定资产总额和实验室面积应充分满足专业实验的要求,出于不同专业方向的实验室需求存在较大差别。实验室应不断更新实验设备,创造现代实验条件并设置专门的实验辅助人员。
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应根据学校特点和条件积极建设和解决。各学校应争取在对口的国有大企业、科研研究院、部队、基地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应专业对口,规范内容,开展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或毕业设计。各校在校内也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和模式,开展学生实践和课余科技活动。至少有一家与本专业关系密切的企业建立相对稳定实习基地,实习基地要有合同。新办专业的学校,五年内可用加强实验室建设同时具有实习基地的功能的暂时过渡办法。
教学经费
学校每年投入的教学经费必须能满足办学需要。学校每年应投入一定的教学经费进行学生实验、实习、教学研究、教学管理以及实验设备更新,包括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参加教学研讨会的费用。新设本专业,办学条件应包括实验、实习、师资、教室、教学研究、图书文献、教学管理等,开办经费应充分满足以上教学环节的需要(不包括固定资产)。
 
* 学生折合人数=普通本科生数+硕士研究生数×1.5+博士研究生数×2+留学生×3+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业余大学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五、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规范的主要参数指标
鉴于各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基础不同,教学管理和方法亦不相同,特制定本专业规范主要参考指标,供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
1)本专业学制: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可以适当调整为3-6年。
2)在校总周数:200-202周(其中教育教学160-168周,寒暑假32-34周)。
3)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总学分为160-180学分,特殊专业方向可增加到190学分左右。总学时控制在2500学时左右。
4)学分比例:
按四年学制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总学分数为160~18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为64~72学分左右,专业基础课程为48~54学分左右,专业课程可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开设,学分为24~27,专业教育中的实践教育环节的学分为24~27左右。此外,学校应开设综合素质课程及讲座,学分为5~10左右。
表12 课程比例(供参考)
课程类别
学分
百分比
通识教育
68
39.5%
专业基础
50
29.1%
专业方向课
25
14.5%
集中实践环节
25
14.5%
素质教育课程
4
2.3%
总学分
172
100%
 
7)学时与学分的折算办法: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时与学分的折算由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规范建议课程教学按15-18学时折算1学分、集中实践性环节按每周折算为1学分的方法折算。在特殊情况下,某些课程的学时学分折算办法可自行调整。
六、参考文献
1.    黄尚廉.  光电信息产业-21世纪高科技主导产业.  www.optoelectro
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1998年颁布
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1998年颁布
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
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1]4号
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4). 2002.6
7.    国务院学位条例
8.    安徽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河北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四川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深圳大学、苏州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郑州大学等学校光电信息类本科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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