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的指导意见
为指导辖区农村信用社有效降低不良贷款,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促进农村信用社安全、稳健、高效运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本意见中的"不良贷款",是指按照"一逾两呆"的分类标准,主要依据借款还款状况,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帐四类,后三类统称不良贷款。
一、降低不良贷款的目标和原则
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目标是:实现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双降”,即在4年内促使辖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每年下降1%以上,不良贷款占比每年下降4-6个百分点,力争在2005年底(加入WTO保护期结束时)辖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15%以内。
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必须坚持正确处理降低不良贷款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在发展中逐步降低不良贷款;必须坚持把化解不良贷款存量和防范不良贷款增量结合起来,既要大力盘活已形成的不良贷款,更要努力防范产生新的不良贷款,通过优质新增贷款的稳定增加,稀释不良贷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努力转换农村集用社经营机制,建立从根本上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基础;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党政的力量,在地方党政的组织领导下,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各种综合我不让你走
配套措施降低不良贷款,除改革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机制外,还要大力整顿农村社会信用秩序,实施审慎的会计制度,为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监测,随时掌握不良贷款的底数
要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监测管理。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要建立不良贷款台帐,真实反映不良贷款形态。农村信用社必须对不良贷款逐户建立台帐,县市联社必须对辖内农村信用社超比例单户主额贷款按借款人建立不良贷款台帐,按月监测,按季考核,随时掌握不良贷款的变化情况。各省(区)农村信用社行业自律管理部门(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农村信用社化解不良贷款真实性的稽核检查。
三、分期划段,区别对待,大力化解不良贷款存量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存量是多年积累起来的,是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形成,除了农村金融改革滞后、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薄弱、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外,也有一部分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所必须付出的成本。不良贷款存量的化解难度很大,因此必须区别情况,研究清收政策,调动各方(一)区别原因,进一步完善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别在伤口上撒盐歌词
1对于因个人违规、违纪、违法发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要逐笔列出清单,建立台帐,由贷款责任人限期清收。规定期限内未收回的,根据造成损失大小,对其实行降职、降薪、停职、停薪直至除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非“三违”贷款,由县市联社、农村信用社统一组织,制定清
收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清收。
3、各地首先从内部着手,重视对不良贷款中内部职工贷款及职工引荐、担保贷款的清收。
(二)分期划段,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
农村信用社对不同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要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体制环境,借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清收不良资产的方法,制定不同的清收措施,提高清收效果。对1996年底以前发放的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本息,各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可按照“分期划段,区别注待,挂息收本,适当减息”的原则,根据不良贷款本息沉淀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一户一策,制定具体的措施,调动贷户还款的积极性,以实现"收回沉淀资金最大化"的目标。凡涉及减收、免收贷款浮动利息和罚息的,必须由县市农村信用联社集体研究决定。
国庆放假2020安排(三)建立清收不良贷款的激励机制
为调动农村信用社职工及其它方面清收不良贷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盘活不良贷款,对信用社职工在分配任务之外收回的不良贷款,可计发劳务。收贷劳务费的计发标准,由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发放劳务费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贷款本息沉淀的时间长短、清收难易程度,并区别本金、利息,确定劳务费的计发比例。
2谁收回,谁受益。
3、集体协助清收,利益适当分配。即县市联社、信用社集体协助
收回的,可按收回比例计付有关人员一定的劳务费。
关于万里长城的资料4、内外二致,同等对待。即不论是信用社内部职工还是外部人员,均实行一个政策,一样对待。当前要特别重视做好地方党政的工作,取得地方党政的支持,鼓励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
5、以实收现金计付,即收贷劳务费的计付必须以实收现金为基数,收回抵贷资产的,待变现后按实际收回现金数计付劳务费。
(四)加强对抵贷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在清收不良贷款的过程中,农村信用社收回的抵贷资产越来越多。抵贷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直接关系到
不良贷款的清收效果。各地农村信用社要高度重视对抵贷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管理抵贷资产的办法,建立严密的操作程序,防止在处置抵贷资产过程中出现随意定值定价、内部人员与贷户勾结等不轨行为,防范道德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贷款损失。二是要做好抵贷资产的评估、计价和债权手续的过户变更工作。三是要通过培训专业人员,做好抵贷资产的拍卖、租赁、承包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置成本。
四、明确定位,完善机制,努力防范新增不良贷款芷昔
(一)从贷款投向上防范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坚持正确的服务方向,努力调整贷款结构,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重点保证农户种养业的资金需求;经济较发达地区以及大中城市的农村信用社要在保证农户种养业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各类专业户和各类农业产业化的产前、产后服务组织,支持农民
增加收入。农村信用社是单一法人机构,规模小,资本金少,抗风险能力低,因此要严格执行单户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的要求,坚决制止和纠正贷款“垒大户”问题。当前农村信用社要切实做好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工作,通过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避和分散风险,减少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农村信用社要坚持适当负债的原则,在自身可承受能力内,积极利用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努力增加贷款投量。
(二)从完善内部控制上防范不良贷款。实践表明,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是防范风险的基础。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股金结构,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三会"制度的作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起防范经营风险的根本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制度、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信贷审批委员会制度,重点落实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单笔贷款主要负责人制度,避免多头审批,职责不清,无人负责现象发生。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稽核,防止各种违规贷款的发生。
(三)建立合理的贷款激励机制。对信贷员人自既下达收贷收息任务,也要下达贷款营销任务,同时,要给予信贷人员相应的发放贷款权限,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把放贷和收贷结合起来。
(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避免人地为增加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增强服务意识,在发放贷款时应根据种植、养殖、加工运销等不同产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和贷户的综合还贷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农业生产费用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其他农业贷款的期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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