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创建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创建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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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9.12
【字 号】黔江府办发〔2017〕87号
春运是什么时候开始【施行日期】2017.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
正文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创建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7〕87号海南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黔江区创建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黔江区创建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工商总局《“十三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和国家旅游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导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通过开展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增强旅游消费者的获得感、安全感,加快把我区建设成为武陵山区旅游集散中心、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著名休闲旅游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一套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旅游消费安全维权机制,形成一套科学完善、具有黔江特的旅游消费安全评价体系,打造一批涉旅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和乡镇街道,黔江区创建成为“全市唯一、全国有影响”的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
圣诞节寄语
  ——旅游消费安全有力保障。因旅游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重大事故为零。
  ——旅游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旅游消费者满意度达90%以上;旅游消费投诉及时受理率达100%,调解处理率达90%以上;旅游商品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一般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率达80%以上。
  ——旅游市场监管显著增强。建成由消委会、工商、旅游、公安、食药监、质监、发改(物价)、交通、安监、商务等多部门联动参与的的旅游消费安全监管网络,制假售假、欺诈消费等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打击。
你牛什么牛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旅游消费服务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
  1.商品销售和服务集中度高。景区主要位置有醒目的业态布局示意图,有固定的消费投诉指引。
  2.经营单位(商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经营场所内有旅游消费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标识和温馨提示语,经营单位(商户)负责人、从业人员对开展创建活动及相关内容知晓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
  3.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坚持守法文明经营。经营者实行亮证亮照经营,自觉履行商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登记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销毁等责任义务。主动公示商品和服务质量信息,无虚假宣传和其他商业欺诈行为。商品销售和服务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严格落实商品“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二)完善旅游消费维权体系。
  1.成立旅游消费投诉中心。整合各成员单位职能,在工商分局成立旅游消费投诉中心,全面协调处理旅游消费安全有关事宜。
  2.建立旅游消费投诉网点。在各大景区设立旅游消费投诉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旅游消费投诉举报,正面引导依法解决纠纷,做到一般投诉处理不出门店、较大投诉处理不出景区。
  3.建立旅游消费先行代赔偿制度。设立旅游消费先行代赔偿基金,明确专用账户,制定管理办法,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三)建立旅游消费安全监管体系。天乩之白蛇传说的演员
  1.建立旅游市场信用体系。提升旅游景区(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强化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在经营行为规范、消费纠纷调解、违法行为查处协助等方面的责任。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名录库,将信用信息与经营者直接关联,落实奖惩制度,对守信经营者,给予政策方面的奖励和扶持;对严重失信的经营者,严格执法,提高失信成本。建立旅游“红黑榜”评价机制,“红黑榜”涵盖旅游投资公司、旅行社、旅游工作人员、导游、游客五大类,定期对外发布“红黑榜”名单,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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