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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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
投标书及其附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另外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
大使是什么级别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三套全套的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无关的第三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粽子怎么保存.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韩雁                    职务:被感情伤得太深的网名 总监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 ;协调承建方的工作关系及安全管理,对承包方的停工指令下达。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 。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现场工程师  十二生肖最佳婚配表
职权:进行工程施工过程各方面现场监督管理,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通知等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进行工程量等经济签证等, 发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将对工地代表的委托权限、期限书面告知承包人,具体职权以书面委托书为准。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闫军            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5天,负责完成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完成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1(1)条约定的工作内容。         
⑵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按承包人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于开工前5日前将水、电、通讯接至施工现场围墙内双方商定的地点,并保证和满足施工期间的使用要求。
⑶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5天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至施工场地内,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⑷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发包人开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⑸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5天,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        
⑹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5天内,在施工现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验与承包人,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⑺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10天,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⑻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并由承包人以发包人批准的措施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另行计入工程造价。
⑼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本工程的地基与基础的结构验收,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和竣工工程的验收。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以发包人书面委托为准。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⑵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日前提供当月的工程进度统计报表以及次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报表。份数:一式四份。
⑶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
⑷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给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要的办公、休息用房。
⑸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由承包人承担。 汽车牌照螺丝
⑹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需采用特殊保护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⑹款规定执行。
⑺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按发包人要求,由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⑻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国务院393号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8)执行。                    
⑼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不安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予调整。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七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之日起三日内确认,逾期不予批准也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该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
10.2 体工程中有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周内8级(含8级)以上风暴累计8小时、降雨量累计8小时或达到50mm/日、温度超过40°(含40°)、政府规定的停工超过一日以上、因处理的地下障碍物及地基基础超深等情况均可顺延工期。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1、13.2条规定执行。
四、 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水电设备和安装工程及其他各类隐蔽
工程。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 安全施工: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五条执行。
六、 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价格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04)及相应定额及施工期政府、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造价信息进行人工、材料、机械费调整;当实际发生材料价格高于信息价格时,承包人按照与发包人双方确认的实时价格和数量按平均价格调整进入结算;该工程按照定额类别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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