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如何删除页眉页脚作者:陈江旗
监理员证来源:《管理学家》2021年第06期
        [摘 要] 缴费基数作为社会保险制度合理设计,以及稳定运行的核心参数之一,对社会保险制度健康运行十分关键,其关乎缴费负担、待遇水平等的均衡性。伴随我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逐渐辐射低收入体。由于经济社会体制不断变革,缴费基数社会均收入口径未改变,造成缴费基础标准过高,低收入参保人员经济水平无法满足该要求。文章就我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提出相应的改善策略。
        [关键词]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策略
好听好看的网名什么是增值税>韩国高丽大学        中图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06-0031-03
霁        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正确引导下,我国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全面落实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获得了良好的成效,促进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应收。随着我国就业方式趋于多元化,收入分配模式变得复杂,不同程度影响缴费基数,造成其合理性有待深究。因
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分析社会报销基数确定中存在的不足,提出针对性改善建议,确保社会保险真正为广大人民众提供真正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安居乐业的保障。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国家层面政策规定
        2020年社保新规定,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规划,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制度,出台国办发[2019]年13号文件,其中明确规定部分主体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针对三大主体而言调整规定如下:其一,企业补缴基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月基数,仍以7216元执行,该过程中若省出台相关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需依照其相關要求及准则执行。首先,针对2020年底已经参保,且2021年上半年缴费并未中断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号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商保险月缴费基数,仍沿用原有基数。其次,2021年上半年新参保或中断后再次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参保人员,需根据以下规定实施:①个体工商户雇工,其缴费工资基数,以本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为准,其中超过所在省公开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依照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沿用下限缴纳社
会保险。②2021年1月1日起,并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禁止将结算期之后职工养老保险进行预缴纳。③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养老保险,需缴费基数包含十二个档次,可根据实际状况,自由选取档次中的适当档次缴纳社会保险费。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禁止缴纳结算期之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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