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1.03
幼儿园教师节祝福语小班∙【字 号】济政发〔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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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19.0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四级作文万能高级句型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
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济政发〔201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董贞mv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城市数字化协调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一批行业领先领军企业,促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端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
姓王的名人  2.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企业“专
情侣ID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
  3.积极引进培育行业领先领军企业。突出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进培育大数据、云计算、软件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智能家电、生物医药、先进材料、高端化工等产业。对新引进企业和本地新注册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自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年度次年起三年内兑现到位。对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和信息化
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集聚发展
  4.支持集聚区建设。支持各区县建设产业集聚区,制定市级产业集聚区认定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5.支持产业集转型升级。按照“产业抓龙头、分级抓骨干”的思路,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人工智能、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设备、新材料、装配式建筑、生物医药、现代物流、智慧健康等产业集,对经认定的支柱产业、特产业、新兴产业集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支持产业链延伸合作。以完善和提升产业链为目标,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引导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速集聚和紧密合作,提升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水平。支持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提供软硬结合、管控一体的完整解决方案,按照履行完成服务合同额的5-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支持军民融合发展。鼓励“民参军”,对新获得军工资质“四证”的民口企业,按每证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鼓励“军转民”,支持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推动军工科技资源进入民用领域,对每项军用技术形成产业化的,给予军工单位50万元奖励。一个军工单位多项技术形成产业化的,可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支持创新发展
  8.支持顶尖人才集聚和领军人才培育。全面落实我市人才引进培养升级政策,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实
施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着力培养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并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9.支持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对十大产业领域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来济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依据投资强度和建设成效,一事一议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10.大力培育平台型企业和平台经济。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行业大数据、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工业设计、智能制造服务、检验检测、军民融合技术转化、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国家级、省级、市级新认定的平台分别给予实际投资额30%、20%、10%的财政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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