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山东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明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06]43号)文件精神,本公司所属公路及桥梁,将自200641日起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20110624日南624日电(胡洪林)628日起,山东境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降为5元。
  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方面24日介绍,为降低社会车辆出行负担,该自628日起,境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降为5/车次(特大桥、隧道除外情人节是几月几);按车次计费的,改用按里程计收,但最高不得超过现行收费标准;车辆通行费以元为单位,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收费尾数为“0”或“5”。
  交通厅方面表示,此举将使山东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更为合理,能有效减轻短途行驶高速公路车辆的通行费负担,方便广大人民众安全便捷出行。该厅已经要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点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降低后,以小车为例,从入口收费站到出口收费站,行驶里程小于(不含)20公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5元;行驶里程大于等于20公里、小于(不含)32.5公里,计费10元;站距超过()32.5公里,计费金额与原标准一致。实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方法,使收费尾数为“0”或“5”。
立志
里程
x20公里
20x32.5
X32.5
通行费
5
10
13元<

圣骑士刷图加点一、调整车辆通行费计征方式
  我省境内所有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载重货车按吨公里计征车辆通行费,对客运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尚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
二、重新划分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按照国家规定,将车型划分为五类,具体分类如下:
12(2)以下货车,7(7)以下客车为第一类车;
22吨~ 5(5)货车,8座~19座客车为第二类车;
35吨~10(10)货车,20座~39座客车为第三类车;
410吨~15(15)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40)以上客车为第四类车;
5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五类车
三、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类别
规格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元/公里)
第一类
2
1
0.40
第二类
2吨~5(5)
1.8
0.72
第三类
5吨~10(10)
2.5
1
第四类
10吨~15(15)
3
1.20
第五类
>15
3.5
1.40

2、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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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规格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元/车次)
第一类
2
1
15
第二类
2吨~5(5)
1.33
20
第三类
5吨~10(10)
1.67
25
第四类
10吨~15(15)
2
30
第五类
>15
2.33
35
3、普通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类别
规格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元/车次)
第一类
2
1
10
第二类
2吨~5(5)
1.5
15
第三类
5吨~10(10)
2.0
20
第四类
10吨~15(15)
2.5
25
第五类
>15冲天一怒为红颜
3.0
30

注:对装运2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收费,按以上40英尺集装箱车辆收费标准执行。

四、载货汽车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计重收费车辆按车辆总质量限认定标准。
两轴车辆总质量限为17000千克;
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000千克;
四轴车辆总质量限为37000千克;
五轴车辆总质量限为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为49000千克。

(二)不超限车辆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按0.08/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3265/吨公里的费率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计收。
类别
车货总质量10
10<车货总质量49
高速公路大珠小珠落玉盘所形容的是什么乐器的弹奏声
0.08/吨公里(不足5吨按5吨计)
0.08/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3265/吨公里

 

2、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1.5/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714/吨车次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按10吨计收。
类别
车货总质量10
10<车货总质量49
高速公路上单独计费的特大桥(隧道)
1.5/吨车次(不足10吨按10吨计)
1.5/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714
 

3、普通路桥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1.5/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6/吨车次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
类别
车货总质量10
10<车货总质量49
备注
普通路桥
1.5/吨车次
1.5/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6/吨车次
收费金额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



()超限运输车辆加收通行费标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不超限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五、其他
(一)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规定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应足额交纳通行费。
(二)以公路养路费缴讫证标注吨位为依据,划分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车型类别,据此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对于行驶U型车辆征收通行费的处理,除能够提供在高路公路服务区维修、住宿等发票外,以该车进出站间隔时间乘行驶高速公路最低车速(60公里/小时)计算出行驶里程后,按照规定收费标准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
(四)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站按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站,按车型
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如果计重收费系统发生故障,改按车型收费方式收费。
(五)已通车并公布收费标准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特大桥和普通路桥收费站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此次规范的仅为收费标准,各收费公路的收费性质均不改变。除上述车辆通行费征收规定外,其他征收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路桥车辆性费收费标准调整情况
  目前,公司所属济青高速公路、济南黄河二桥已安装计重设备,41日起将按上述规定对载重货车按吨公里计征车辆通行费,对客运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公司所属其他路桥,包括泰安至曲阜一级公路、济南黄河大桥、滨州黄河大桥、平阴黄河大桥,因尚未安装计重设备,自41日起对过往车辆将按新的车型分类方式计征车辆通行费,同时公司将尽快采购计重设备,安装调试后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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