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课程习题及解答
第一章:市场经济概述
一、名词解释
市场经济   
二、分析题
1、比较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异同。
2、分析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答案:
1、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对于市场经济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第二,市场经济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第三,在特定意义上,市场经济也可以被理解为经济体制。
  2、比较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异同。
  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存在着区别的经济范畴。二者的联系表现为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从逻辑上看,商品经济都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起点,市场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表现为二者的侧重点与对应物不同。首先,商品经济的侧重点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它强调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的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相对应。市场经济侧重资源配置问题,它强调资源配置由市场进行,和计划经济相对应。由此可见,市场经济是一种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高度社会化,市场化的商品经济。
3、分析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由自主的企业制度、完善的市场体系、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备的法律制度构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就是一个企业行为自主化、市场体系完备化、宏观调控间接化、法律制度规范化的过程。
(1)自由的企业制度。自由企业制度,就是确保企业能够拥有在产权受法律保护的基础上所享有的自由创业权、自由经营权、自由交易权以及自由支配或处置财产权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在自由企业制度下,企业完全拥有自由的创业权、自由的经营权、自由的交易权以及自由支配财富权。
2)完善的市场体系
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首先要包括各种各样的市场,其次,完善的市场体系必须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最后,完善的市场体系还表现在市场上的价格必须合理。总之,完善的市场体系是一种市场种类齐全、开放程度高、竞争比较充分、市场运行有序、价格体系比较合理的市场体系,它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和前提。
 (3)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区别于自由市场经济的一个根本特征,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首先要求宏观调控目标要明确。其次要求宏观调控手段要合理。第三要求宏观调控的政策选择和政策搭配要合理。
  (4)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对社会成员的
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项:(1)飞镖规则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2)社会救济和社会补贴(低收入家庭津贴,住房津贴,儿童补贴,食品补贴,老年贫困补贴等)(3)柿子不能和什么同吃社会福利。
  (5)完备的法律制度。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要达到以下目标:1、明确清晰并且有法律保障的产权约束。2、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自由选择,排除行政权力垄断市场,防止出现市场割据。3、为宏观调控提供法律依据。4、确立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保障系统。
上述五点之间并不是彼此孤立的,它们之间互相依赖、互相制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可以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就是一个企业行为自主化、市场体系完备化、宏观调控间接化、法律制度规范化的过程。
第二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试题:
1.为什么说市场经济是优于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
2.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属性。
答案:
1.为什么说市场经济是优于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明显优于计划经济。首先,市场经济具有刺激社会经济发展和创新的动力机制。其次,市场经济具有相对优越的信息传递渠道和处理机制。
从实践上看,市场经济也是优于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
2.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属性。
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在属性,这是由客观的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第一,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存在着发达的社会分工,各生产部门之间、生产单位之间存在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和协作。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和一般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与各种所有制形式相适应,形成了不同的、独立的经济主体。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所
有制经济单位,还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单位,或者是非公制经济单位,它们之间的交换都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以商品买卖的形式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各自的利益,保证社会生产的发展。因此,各种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必然表现为现代市场经济关系。
第三,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国家所有制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四,从深层次的经济依据看,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劳动表现为多主体的复合式联合劳动。各企业生产劳动还只是个别单位的劳动、局部的劳动,并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具有间接社会性。所以,生产者的劳动还需要经过市场迂回地表现为价值,劳动者的利益还必须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得到实现,由此决定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一种市场经济。
第三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试题: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为什么比一般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
答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比一般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这不仅是由于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而且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和特殊国情决定的。
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国家是社会利益的总代表。因此,国家不仅要对市场竞争制度、经济运行的总量和结构以及市场分配结果和社会发展过程进行强有力的干预,而且还要代表全社会的总体利益自觉地调节国家与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按劳分配领域与非按劳分配领域之间各种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以保证在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客观要求。
其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必然包含了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强有力的干预和调节。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经济结构不断变
动和优化,存在着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和由于社会分配不公引发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在对外贸易中又处于缺乏优势的地位。这就要求国家运用各种调节手段,促进经济结构(主要是产业结构)的升级优化,消除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利因素,维持社会稳定,提高国际竞争力。经验证明,没有政府的巨大推动作用,发展中国家很难单纯依靠市场的作用自动完成经济发展过程,无法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同时,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薄弱,也在客观上要求国家在这些方面有更大的作为。
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传统计划经济转换而来的,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社会大试验,世界上并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在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时期,通过国家对体制转换秩序的调节以保持转换过程的有序性,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还会遇到各种新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如何实现有效兼容的问题,这也需要国家自始至终对市场运行的基础、运行过程及运行结果进行有力的干预和调节。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特有的,不是在短时期内就能解决的。红烧鲤鱼
第四章: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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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进式改革
2、渐进式改革
3、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有什么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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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渐进式改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特定步骤,逐渐打破旧制度的主体地位,培育、确立、完善新制度的主要经济作用。
2、激进式改革:激进式改革,又叫“大爆炸”式改革或“休克疗法”,即通过政治变革进而自上而下地在短期内完成整个社会、经济制度变革,从旧制度的抛弃、崩溃到新制度的建立不需要长时间的过渡。激进式改革包括稳定化、私有化、自由化和制度化四个部分,它试图通过紧缩货币、放开价格、全面推进私有化.在短时期内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推动经济的稳定增长。
3、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有什么根本区别?
    改革的方式从根本上来说是内生于改革目标的,不同的改革目标必然会导致不同的改革方式,形成不同的改革路径。因此,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与前苏联、东欧国家激进式改革的根本差异是改革的性质和目标不同。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而前苏联、东欧的激进式改革则是在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向西方式的社会制度过渡。正是改革性质和目标上的这种根本差异,决定了它们在具体的转型方式上存在具体差别。
    (一)宪法制度的内容决定了改革的内容。宪法制度是一个社会基本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是制定规则的规则,它决定着社会制度变迁的基本边界和约束条件,对社会的制度安排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宪法制度不同,具体的制度安排必然会产生众多的差异。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根本特点在于它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在经济制度上坚持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政治制度上坚持了共产党的领导,在意识形态上坚持了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并在此前提下,逐步改革传统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激进式改革则从根本上否定了社会主义宪法制度,
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向西方式的自由经济或个人资本主义制度过渡,从而必然在改革的内容上强调经济的私有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多元化。
(二)宪法制度的变化方式决定着改革的方式。中国渐进式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制度的绝对不变,如果传统的社会主义宪法制度毫无变化,制度变迁和市场化改革就不可能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渐进式改革根本特点在于,它对于原有的宪法制度没有采取推倒重建的“革命”性态度,而是在原有宪法制度基础上通过边际性调整,逐步修改原有宪法制度的内涵,赋予社会主义制度以新的含义。例如,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而现在则与市场经济联系在了一起;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国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形式,其他的所有制形式应当向这种形式过渡。而党的十五大报告则提出,国有制的主导作用在于它的控制力而不在于比重的大小,国有制比重的适当降低并不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对于宪法制度的这种逐步调整必然使改革具有温和的、连续的和长期的特点。激进式改革由于对原有的社会主义宪法制度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因而在改革方式上必然要求全面性、彻底性、间断性,在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进行彻底的转换。
第五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所有制结构二手车平台
试题:
1、辨析所有制与所有权与产权的关系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为什么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3、如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答案:
1、辨析所有制与所有权与产权的关系
所有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所有制主要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指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下,生产资料归个人、某个阶级、社会集团或整个社会所有的不同形式。所谓所有权,就其一般规定来说,是指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垄断占有某物,从而对它可以按照自己的个人意志自由处理,包括所有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产权是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基本范畴,是社会普遍认同或法律强制实施的、由权能主体行使的关于资源的排他性权利。
从所有制与所有权和产权的关系看,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所有制的性质、内容及其发展变化决定了所有权的性质、内容及其发展变化。产权关系处于社会经济运行层次,是在既定的所有制形式之下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拥有的行为权利。和所有制相比,他更具体、更复杂和易变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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