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收费不合理案《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卢廷阁,男,197071酿制葡萄酒的方法日生,汉族,现住:石家庄市新华区赵佗路18
被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
法定代表人:康彦民  职务:局长  电话:6662063283031241
被告: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
法定代表人:刘孔杰  职务:处长  网名符号图案大全电话:8506881166629036/39高考第三天考什么
诉讼请求:
1、退还原告高速费60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王者s19赛季时间
2014711日,本人开车去邯郸、邢台办事,从石家庄市西古城高速入口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G4),经过无氏县以后,高速公路因大修开始变更为一车道单行,路宽约2.5米,且不断变更车道,限速60公里/小时,一直到邢台北出口,且只能从此出口出来,收费45元。然后绕道邢台东环南行进入邢台南入口,重新上京港澳高速公路南下,路况同前,直到邯郸,收费15元。
712日,本人开车从邯郸返回,从黄粱梦入口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从邢台南出来,路况同前,收费15元。
713日,本人开车从邢台北入口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从石家庄出口出来,路况同前,收费40元。
事后,本人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和标准得知:京港澳高速公路,标准双向4车道,还有应急车道,单面路宽11.6米,限速120公里适合跑步听的歌/小时。如今因大修变更为单向一车道,路宽约2.5米,限速60公里/小时,而被告却仍然是按照原标准收取高速费的,显然,这既不公平合理,也不合法。据此,原告要求减少收费60元,并将此费退还原告。
此致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14PRO
具状人:             
20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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