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自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2.08.12
独显
【字 号】自就业办发〔2022〕3号
【施行日期】2022.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自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大开幕时间闭幕时间自就业办发〔2022〕3号
各区(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省卫生康复职业学院,自贡市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自贡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五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自贡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五条政策措施蝴蝶兰的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川人社发〔2022〕13号)和《自贡市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自府发〔2022〕12号),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企业招用失业半年以上青年符合政策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对企业扣减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对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各区(县)可采取“免审即享”的方式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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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
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装修一般要多少钱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体符合人数规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市国有企业挖掘潜力,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招用规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二、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满编运行,提高空编使用率。对空编率较高又不提供空缺编制使用计划的,根据实际情况收回或调剂空缺编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加强各项招录(聘)实施进程与高校毕业生求职时间衔接。(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提高法治工作部门招录具有法学和其他学科双学位、法学交叉学科、党内法规学科或研究方向教育背景的人才比例,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
  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县级新冠疫情社区排查专班、乡镇(街道)或乡镇(街道)社工站等设立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一批医药卫生类专业、社会工作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医疗卫生、校医辅助、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等工作,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在市本级开发一批公共服务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受疫情严重影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按规定享受高定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首次申报评审职称提前1年等政策,对其中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稳定招募规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四、支持创新创业
  对毕业5年内在我市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来我市创新创业,可申领本科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对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青年大学生带创业项目来我市转化的,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个资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三年总额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
  2024年12月31日前建设40个以上“天府微创园”,持续实施“青创计划”,延伸创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加大青年创业项目支持力度,对评审通过的四川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培育项目给予1万元至5万元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要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古典名著手抄报  五、支持灵活就业
  鼓励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青年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扣减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发放不超过3000元/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六、鼓励来市留市就业
  对到自贡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大学生,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5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户籍在自贡市,就读“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以及户籍在市外,就读在市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符合我市发布的急需紧缺专业需求且自
愿毕业后按程序进入我市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且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一次性给予学费全额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七、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青年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八、开展困难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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