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2020年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2020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外派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 (3)
第三章外派董事、监事的任免程序 (4)
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
第五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 (10)
第六章外派董事、监事的待遇 (11)
第七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委派董事、监事。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和权力,必须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将其管理职能延伸至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其职责,检查监督公司外派董事、监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具体实施对外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对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的财务审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外派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外派董事、监事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explain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公司或派驻公司经营业务,具有相应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知识,并在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经董事会、监事会特许批准的外派董事、监事,本款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来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四)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担任外派董事、监事必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董事、监事: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情形;
(二)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情形;
(三)与派驻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情形;陈丹婷
(四)董事会、监事会认为不宜担任外派董事、监事的其它情形。第三章外派董事、监事的任免程序
第六条凡向控股(参股)子公司、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委派董事、监事,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批准委派。
第七条向参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根据本公司出资额度不同,候选人的提名、审核、批准,按下列程序进行:
对向参股企业或者其它实体派遣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长批准委派。
第八条公司除了按上述程序提名外派董事监事候选人外,还可以采用公开竞聘、招聘、选聘方式,择优产生外派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九条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批准外派董事、监事后,被委派董事、监事应签署签定《外派董事、监事承诺书》,书面确定对公司负责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人,明确外派董事、监事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草拟委派文件,由董事长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推荐委派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十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董事、监事任期未满,派驻单位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但当被委派董事、监事本人提出辞呈,或被委派董事、监事因工作调动,或到退休年龄,或公司对其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或该委派人违反《外派董事、监事承诺书》并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时,公司应及时向投资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出具要求变更董事、监事的公函。
教师节贺卡图片>初一期中试卷
债权人和债务人第十一条变更外派董事监事的程序如下:2014年开学第一课主题
(一)被委派人本人提出辞呈的,其书面辞呈应递交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根据其辞职理由的充分与否,决定是否准许其辞职;
(二)被委派人因工作调动,或到退休年龄的,由董事长根据其身体及任职状况决定是否准许其卸任外派董事、监事职务;
(三)被委派人经公司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由相关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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