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1 控制性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控制性规划内容图纸应达到1:1000∽1:2000。
1.1目标、性质和规模
1.1.1发展目标和主要性质
分析本规划单元的区位和用地构成,提出本规划单元最主要的城市功能和在城市中承担的特殊职能。
1.1.2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甜到炸的小情话
根据用地构成情况,提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居住人口规模、就业规模。
外地户口在北京买房1.1.3空间结构、形态及功能分区
分析提出规划单元内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及功能分区。
1.2土地利用规划
原则确定各类用地的界线、土地使用性质及相容性规定。
统计各类用地规模,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1.3专业专项规划
“六线”线位(城市支路的线位、110KV以下高压线线位、街头绿地位置除外)、界定的用地性质(高压走廊、城市紫线和部分文物紫线除外)、规模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属强制性指标(内容);公益性公共设施(含居住社区中心、基层社区中心)、市政设施用地的性质和规模属强制性指标(内容)。其余内容(包括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用地位置)属指导性指标(内容)。
元宵节是法定节假日么1.3.1 居住区及配套设施规划
阐明各类居住用地的规划原则、规划内容和控制要求。
1.3.1.1新建地区组织建立居住社区和基层社区,并安排相应的配套设施,除中小学等需独
立设置的设施外,集中布置形成居住社区中心和基层社区中心。
1.3.1.2城市已建成区尽可能划分居住社区和基层社区,无条件集中布置的,可因地制宜布局,但内容不得缺项。
1.3.1.3确定中小学、基层社区中心、公共绿地的用地规模、用地位置及设置要求。
1.3.2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阐明各类公共设施尤其是公益性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布局情况和规划控制要求,并确定其分布、规模及其用地范围。
1.3.2.1城市公共设施包括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金融服务设施、邮政电信设施。其中易受市场力侵蚀的公益性公共设施须按配套要求重点落实。
1.3.2.2按照市级、地区级、居住社区级(街道、镇)三个级别落实各类公共设施用地规模、用地位置及设置要求。在城市新建地区,确定居住社区中心用地规模、用地位置及设置要求。
1.3.3 绿地系统规划
阐明绿地系统规划原则、内容以及规划控制要求,各种建设地块的绿化指标控制。
1.3.3.1参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进行公共绿地(含公园和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含园林生产绿地以及铁路、道路、沿江沿河、高压走廊、防护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绿地)和其它绿地(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的规划。
1.3.3.2cdkey兑换码除城市级公园以外,新建地区应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和基层社区中心布置居住社区绿地和基层社区绿地。其他地区应满足居民步行 5 分钟达到一块绿地的要求。
1.3.3.3落实的“绿线”控制:确定各类绿地边界及相关控制要求。
1.3.4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旧城更新规划
全面调查及汇总规划范围内各类历史文化资源,重点阐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并限定各类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
1.3.4.1按照文物、地区整体格局风貌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其他历史文化资源三个层次进行:
(1)文物包括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2)地区整体格局风貌体现在历史轴线、清代城垣、道路街巷、河湖水系和环境风貌五个方面;历史文化保护区分历史街区、古遗址区(地下文物保护区)、古建筑和传统风貌区四种类型;
(3)其他历史文化资源包括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优秀建筑、区控文物、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古树名木。还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名人故居等。
1.3.4.2按《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紫线”控制内容,包括:
(1)市级以上文物的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边界线和相关控制要求,为一类“紫线”;
(2)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及线所附属的相关控制要求,为二类“紫线”。
植树节的诗句
1.3.4.2提出其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要求。
1.3.5综合交通规划
离离原上草全诗的诗名1.3.5.1、对外交通规划
深化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对外交通设施的控制要求。确定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管道等对外交通设施站场、线路、设施的用地控制。
确定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尤其是长途客运的联运衔接机制、站场用地控制。协调对外交通与城市道路交通的关系。
1.3.5.2、道路系统规划
深化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路网结构,根据所处城市区位、功能、土地利用性质和强度,增加支路网密度。完善和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对道路和交通设施的控制要求。
落实“红线”控制内容,包括: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位置、路幅分配、控制点坐标(和标高)、转弯半径、平面交叉口渠化、公交港湾停靠站、道路缘石半径、公交站场
、行人过街通道及其出入口位置、控制要求;确定立交等主要交叉口、交通广场形式、位置、控制要求。
保障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公交行驶道路、站场设置提供优先条件。确定公交首末站、公交停靠站、公交停车场和公交车辆保养场、修理厂的规模、位置和用地控制范围。
确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的规模、位置和控制要求。
规定地块交通出入口方位和数量,对禁止开口路段提出控制要求,及地块配建停车位的控制要求。
1.3.5.3、轨道交通规划
深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确定的线型走向和站点、场站的控制。
确定站点周边用地控制范围及换乘的动静态交通组织。轨道交通站点设置宜和各类地区中心、社区中心相结合。
落实城市轨道交通控制“橙线”控制:具体轨道线位和站位、线位和站点控制范围及有关控
制要求。
1.3.5.4、道路交通影响分析和评价
1.3.6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3.6.1、给水工程规划
预测总用水量、选择水源或供水引入方向、明确线路走向;划定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用地位置、规模和范围,确定增压泵站、调节水池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确定中水利用原则、水量、水源及供水设施,明确线路走向、确定增压泵站等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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