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军分区关于开展二○○七年度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军分区关于开展二○○七年度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17
【字 号】徐政发〔2007〕40号
【施行日期】2007.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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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军分区关于开展二〇〇七年度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徐政发〔2007〕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预备役高炮五团,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单位: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参动〔2006〕110号)、《江苏省后备力量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期间全省基干民兵组建任务》文件要求,现将2007年度全市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整顿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应急作战准备为龙头,认真贯彻落实总参谋部、南京军区和省军区关于搞好民兵组织整顿的重要指示,着眼平时应急和战时应战需要,提高遂行任务能力。
  二、组织整顿工作的重点
  今年是全面形成反“台独”应急作战能力的最后时间节点,也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后备力量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十一五”期间民兵组建任务调整。按照总参谋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和《江苏省后备力量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全市基干民兵组织规模由“十五”期间的7.9万人调整为6.57万人。在“十一五”基干民兵组建任务中,军分区明确要求组建的分队,各县(市、区)必须按要求搞好调整组建。由各单位根据本级担负任务需要组建的,按照“任务牵引、建用一致”的原则,从辖区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论证,科学制定计划,抓好调整落实。
  (二)规范基干民兵组织分类、名称和编制。《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对整合规范基干民兵组织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将基干民兵组织整合规范为作战队伍、勤务保障队伍、应急队伍和其他队伍四种,实行分类建设;要按照《基干民兵组织分类表》,统一规范基干民兵组织分类、编号和分队名称。同一单位编有多种队伍时,按照军兵种现役部队预编预备役人员、应急作战兵员、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队伍、其他队伍的顺序,科学合理编组,落实“一兵一职”。统筹抓好民兵与人防、交通战备专业队伍建设。人防和交通战备专业队伍纳入民兵组织范畴,数量不计入基干民兵规模。各单位要普及使用《民兵业务工作管理系统》,对基干民兵数据实行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三)搞好民兵防空团和预备役高炮团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一是调整部分防空分队编组任务。为弥补防空火力不足,省军区增编的3个14.5独立高机连,分配在邳州市、新沂市和贾汪区,将1个双37高炮连由贾汪区调整为铜山县组建。预备役高炮5团的整组与民兵整组工作同步进行,任务数量和编组范围不变,人员数量从各单位的步兵分队任务数中扣除,不列为基干民兵组织实力计算。二是抓好民兵防空团骨干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防空队伍质量,确保退伍军人比例达到40%以上、经训率85%以上、军事指挥干部高炮专业对口率90%以上。重点选拔推荐专业骨干、军事指挥干部和团机关部门以上干部,保持骨干队伍的稳定。按照“平战兼顾、专业对口、注重质量、便于协调、便于指挥”的要求,配齐配强团机关部门以上领导干部,依据省军区《关于加强民兵防空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采取地方领导职务相当的干部担任和现役军官兼任的方法配备,民兵防空团部门正职以上干部的任命由市政府和军分区共同任命。需要现役军官兼任职务配备为:民兵防空团团长由泉山区人民武装部部长兼任;政治委员由鼓楼区人武部政治委员兼任;副团长由云龙区人武部副部长或军事科长兼任;副政治委员由九里区人武部副部长或军事科长兼任,参谋长由云龙区人武部从专业对口的转业干部中选配。三是完善民兵防空团组织机构建设。民兵防空团团部建在泉山区人武部,营(连)部一般建在具备条件或编兵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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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扎实做好兵员动员工作。一是抓好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重点抓好近5年来(2001-2006年)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全面准确掌握数量和质量情况。结合民兵预备役部队整组,依据方案落实应急作战兵员动员对象,认真登记,组织点验,做到定人、定职、定位。二是抓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登记的程序内容,健全登记制度,重点掌握战时急需、部队短缺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管理系统》,每年进行一次核对,保证登记资料的准确、连贯。三是落实军兵种现役部队预编兵员。以近5年内转业退伍的专业技术骨干为主,对口预编到原部队原岗位,确保专业对口率和退伍军人比例达到100%。四是加大应急兵员队伍建设力度。应急作战兵员队伍是战时动员对象,应急维稳分队和应急救援分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拳头”力量。要结合整组任务,按“应对突发事件急需、民兵担负任务可能、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依托与专业对口的电业、工程维修、卫生医疗等行业系统或对口企事业单位组建。
  (五)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加强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乡镇(街道)行政区划撤并调整的实际,落实基层武装部和民兵预备役营(连)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上半年,要组织对新建军医大学报考条件
城区、经济开发区及新兴企业武装部和民兵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试点,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全面加强民兵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要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苏组发〔2006〕4号),进一步规范专武干部选配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专武干部,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理顺进出渠道,确保专武干部队伍稳定。三是要加强农村民兵建设。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和市场经济环境中加强农村民兵建设的方法路子,提高民兵基层建设的整体水平。四是要加强兵员动态管理。要积极适应农村青年民兵外出打工流量大、流向广、流程长的特点,督促基层武装部和民兵预备役营(连)抓好流动兵员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外出人员,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确保能够联得上、召得回、起作用。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按照“编为用、建为战”的原则,加强民兵预备役质量建设。第一,拓宽兵员渠道,保证组织落实。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把民兵组织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向科技人员集中的行业和部门拓展,向街道和社区拓展。凡生产经营稳定、管理组织健全、适龄人员较
多的企业,都应当依法建立民兵组织,根据情况宜编班的要编班,宜编排的要编排。第二,根据适编人员的动态流向,科学灵活编组。在农村,采取“以厂为主,厂村结合”或“以村为主,村厂结合”的方法进行编组;在城区,采取以局(公司)为主的“条块编组”、以镇、街道和社区为依托的“属地编组”、与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的“单独编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组,并适当缩小企业基干民兵建制,适当扩大组建单位。第三,紧扣“对口”、“实用”,提高专业技术分队的比例。要建立以专业技术分队为主体的基干民兵组织结构,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附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邮电通信、工程机械、民航、气象等与军事专业相关的单位组建民兵对口专业分队。第四,搞好优先保障,提高预编人员对口率。打破“固定区域集中编组”的单一模式,合理扩大组建范围,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多种方法优先把掌握高炮技术的退伍军人、已训民兵、地方与军事对口专业人员编入民兵组织,以适应战时需要。
  (二)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要达到标准。一是编组符合要求。按照规定的组建范围建立民兵组织,任务明确,编组合理。要保证应急作战队伍和防空分队(团、营、连)的官兵满编,扩大专业对口率、退伍军人比例,民兵的平均年龄不超过28岁,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岁。二是整组工作扎实。严格按照下达的整组任务进行民兵、预备役
部队组织整顿,要确保内容、时间、人员落实,防空分队、应急作战兵员要分别增编10%、 15%以上的兵员机动数,出入转队人数控制在15%以内。进行基干民兵营(连、分队)点验考核,到点率要达到90%以上。三是干部素质良好。民兵干部配齐配强,任免程序符合规定,能胜任本职工作,完成任务较好。城市街道、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连以上主官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村民兵营设民兵营长,没有专职民兵营长的村,要在村委会中落实一名干部兼职民兵营长,确保人民武装工作得到落实。四是活动制度健全。干部会议制度、民兵活动制度和外出联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营(连、分队)每年开展2至3次集中活动。五是设施资料规范。营、连部建设符合军分区制定的规范化建设标准,有规定的表、图、卡、册和方案,有保密措施等。独立访客
  (三)促进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要有新的发展。一是要依法建立组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镇、街道、新建城区、经济开发区、社区要建立民兵组织;经县(市)、区人武部确定,适龄青年达到建立民兵排或基干民兵班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民兵组织。二是要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走访联系制度、定期活动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加强对民兵预备役编组人员的管理,切实掌握人员在位情况。三是要搞好保障。县(市)、区政府及人武部要及时协调解决民兵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民兵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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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以及活动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往返差旅费等有关项目支出,要抓好落实。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军事机关按照当地劳动力收入的平均水平,从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费中给予误工补贴。为扎实开展好今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民兵整组工作计划安排,把握进度,合理分配时间。今年是《民兵业务工作管理系统》操作使用第一年,所有人员资料要严格按照《系统》归档登记,确保录入数据准确、规范、实用。3月份,省军区、徐州军分区联合工作组将对各单位整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四级缺考一次要禁考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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