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问渠哪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公布日期】2007.03.19
∙【字 号】豫国税发[2007]124号
∙【施行日期】2007.03.19
养老金计算公式和方法∙【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
(豫国税发〔2007〕124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国税发[2005]165号)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现就进一步优化我省纳税服务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顺丰物流单号查询充分认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纳税服务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关系的必然选择,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对于增进社会经济效益,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2、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意见、措施,着力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在办税服务厅推行办税公开、首问负责制等多项服务;优化了征管流程,实行以"一站式"、"一窗式"和"限时制"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直通车"制度;取消、下
放了一批审批项目,删减、简化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办税程序和环节;开通了12366纳税和网站;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及"一城通"业务等等。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既方便了纳税人纳税、降低了纳税成本,又促进了税务机关加强自我约束和行风、廉政建设,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认可。但是,应当看到,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纳税人问卷调查所反映的税收宣传少、办税效率低、政务公开不够、服务水平差、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国税形象;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纳税人长途跋涉等办税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税务分局(所)窗口职能弱化甚至未履行职责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征管业务流程和服务时限设置不尽合理,也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1、优化纳税服务要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转变观念,注重实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努力满足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促进国税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八年级下册数学期末试卷及答案 2、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的纳税服务体系,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能够得到税务机关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服务,办税程序更趋简化,税收征管效率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更加便利,在办理每项涉税事宜时都能够享受到满意的服务。
3、纳税服务应坚持依法、便利、效率、公平、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下放权利、强化责任为重点;坚持一站式服务,纳税人依申请发起的税收业务一律由办税服务厅(室)统一受理,其他各部门不得单独受理。需要审批流转的,由税务机关内部传递、审批,并给纳税人出具相应的受理文书,告知纳税人何时来取结果。
三、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流程、简化程序、下放权力、强化责任
1、进一步优化征管业务流程。一是规范票种核定,对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种核定申请,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后,转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税务所)调查、终审。其中,纳税人第一次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终审仍由县(区)局完成。票种核定完成后,由
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发放《发票领购簿》。二是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超限量购申请审批表》由"办税服务厅受理转管理部门调查"修改为"办税服务厅直接受理即办"业务。三是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将县(区)局减免税的终审权限,由县(区)局局长终审下放到政策法规科长。四是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将"重新恢复税务登记的终审权限,由征收管理科长下放到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税务所)。
梦见老虎 2、改进纳税服务承诺。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豫国税发[2006]276号)的要求,在2006年《纳税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对纳税服务进行重新承诺(见附件)。内容涉及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税收证明、发票业务、税务认定、退税审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相关审批、税务咨询等9类34项业务。
3、根据《纳税服务承诺》和相关规定调整综合征管软件系统文书工作流。对一般纳税人认定、变更、转正涉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级别调整申请》、《暂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恢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文书工作流中的税务分局(税
源管理科、税务所)调查审批时间由2个工作日修改为10日;对票种核定所涉及的《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文书工作流,修改为由办税服务厅受理,转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税务所)调查、审批、终审(3日);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涉及的《超限量购申请审批表》文书,设置为不流转;对县(区)局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文书工作流,由县(区)局局长终审修改为政策法规科长终审;对重新恢复税务登记问题所涉及的《重新恢复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文书工作流,由征收管理科长终审修改为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税务所)长终审。钢琴歌曲
4、进一步集中、简化审批程序。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申请注销程序繁琐,需多次往返各税务部门的问题,以及其他过于繁琐的办税业务,要研究解决措施,进行合理的岗责、权限或环节简并,减少有些不必要的程序流转;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因申报、报税、认证、购领发票等办税头绪过多、每月需要跑多趟税务机关的问题,要通过税务内部各部门加强协调,集中受理、审批加以解决,减少纳税人办税次数。
5、解决纳税人购难的问题。对一般纳税人第一次购领专用发票和以后增加专用发票用量的工作环节,进行合理的减并,适当提高纳税人月最高用票量的核定标准,加强专
用发票审批的事后监督管理;对普通发票验旧购新,可以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发票验旧专柜,并增配专人专职负责发票验旧,以缓解售票窗口的压力,确保发票验旧工作质量。
6、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文书资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2007]149号)对纳税人办理各类申请、证明中许多相同的附送资料进行减并。对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涉税申请,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已存档的,要避免重复报送,可将纳税人报送复印件调整为税务部门当场查验;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按规定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基础信息的,经与存储的电子信息查验无误后,即可退回纳税人,不用重复报送复印件。
(二)切实解决纳税人排队拥挤和长途跋涉等突出问题
1、拓展办税空间,延伸服务领域。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设置办税场所,也可借助政府的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证、发售普通发票等业务。还可以按照社会化综合治税思想,借助街道办事处、税务代理等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来解决。条件允许的地方也可以根据一般纳税人分布情况,对一般纳税人较集中的偏远税务分局,经省辖市国税局批准,可增设防伪税控设备,让一般纳税人就近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引导纳税人分时段申报和开展预约服务。针对纳税人集中在每月申报后期2至3天办税以至出现排长队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结账期限、信用等级、行业类型、区域分布等特点进行科学分类,积极与纳税人沟通,引导纳税人分时段申报纳税;遇有法定节假日,如纳税人急需办理涉税事宜的,可以通过预约的方式申请,按约定的时间指派工作人员给予办理;对征收期上班时间内未办结的涉税事项,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办税需要,适当推延至下班时间,直至办结为止。
3、严格履行办税服务厅(室)窗口职能。办税服务厅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税源和纳税人较少的办税服务厅,可以结合实际设置申报纳税、综合服务两类窗口或一类综合窗口。一些县、区国税局将原来应当由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室办理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受理、审核职责都放在县(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造成纳税的不便,对此,应按照要求拓展服务功能、履行服务职责,充分方便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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